
資料圖:范冰冰(微博)
今年5月,《每日新報》報道范冰冰和王學圻戀愛,甚至可能會“私奔”,引起娛樂圈的熱議。范冰冰將撰稿記者和《每日新報》、《天津日報》告上法庭索賠200萬。前天下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撰稿記者為《每日新報》娛樂記者宋某。今年5月21日,《每日新報》刊登了宋某的稿件《范冰冰王學圻想婚了——爸媽不同意,可能要私奔》的報道,描述范冰冰和王學圻戀愛的經過,并爆出他們可能結婚不成要“私奔”。
范冰冰訴稱,報道內容完全失實,是無任何事實依據的猜測與捏造,自己的名譽權受到極大傷害,因此要求3被告公開賠禮道歉并索賠200萬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認為《每日新報》屬于《天津日報》,并不適合單獨作為被告起訴,建議范冰冰直接起訴《天津日報》及記者宋某,雙方對此均無異議。
撰稿記者稱,報道的消息源于范冰冰的圈內好友處,范冰冰與王學圻戀愛了,但二人并未同居,范冰冰也未介入別人的家庭,于是撰寫了整版的報道幫范冰冰正名,擊破一直“瘋傳”的不實謠言。
《天津日報》的代理人認可在處理這篇報道中確實存在失誤,《天津日報》作為主管單位,在管理上確有疏失,他們愿意公開道歉,但是否存在侵權行為還需內部商榷。
雙方同意調解。范冰冰的代理人說,如果兩被告愿意公開賠禮道歉、消除不良影響,他們愿意適當降低賠償金額。宋某和《天津日報》則表示,只同意公開道歉,不同意賠償。
朝陽法院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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