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宏進(資料圖片)
央視《焦點訪談》欄目前主持人方宏進離婚案,本月15日已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雙方的女兒歸女方撫養,不過離婚未涉及財產分配。對此,得知宣判結果的方宏進和前妻于紅偉都表示將上訴。
昨日中午,最早爆料方宏進和其女兒糾紛的網友“長春國貿”在博客上稱,12月15日方宏進和于紅偉離婚案在北京復興法庭一審宣判。
爆料稱,法院經審理判決方宏進和于紅偉因感情破裂準予離婚,二人婚姻期間財產暫不分割;離婚后女兒方貞判由母親于紅偉撫養,方宏進每月支付撫養費1800元,直至方貞年滿十八周歲;法院裁定方宏進有過錯行為,所欠債務系個人債務,全部由方宏進承擔。
對此,昨日方宏進和前妻于紅偉的代理律師都予以了證實。
■反應
于紅偉:撫養費標準過低
對此判決,于紅偉方面認為雖然判決闡明了方宏進債務的責任問題,但是因為未成年的女兒方貞正在上高中,馬上將面臨高考、上大學等重要問題,因此對于法院判決中關于撫養費和夫妻財產的結果都不滿意。
其認為,法院判決的1800元撫養費標準過低,現在女兒一年的學費就是十幾萬元,而她本身現在的收入也很微薄,很難滿足女兒受教育的需要。
此外,其認為她和方宏進在北京尚有一套房產,法院此次也沒有做出分割,她希望能拿到夫妻共同財產中屬于自己的部分。
方宏進:要上訴分割財產
昨日下午方宏進在電話中對記者表示“肯定要上訴”。
其認為,從今年4月第一次開庭到后來12月又組織開庭期間,他們一直在和前妻的律師協商離婚結果,“對方一直承諾把網上那些東西撤了,開庭前還在講都撤了”,因此他們一方沒有著力收集和舉證財產等方面的證據,一審判決中也沒有涉及財產。
方宏進稱,“既然說清楚,索性就一次說清楚,否則也對不起生意伙伴或者大家對我的信任”,因此肯定要提出上訴,確認雙方的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范圍,然后做出明確分割。
■背景
方宏進被指“拋妻棄女”
方宏進,前央視主持人,曾在東方衛視做總策劃,后經營廣告公司。在下海做生意期間,因與一家公司產生經濟糾紛,2009年10月被河北隆堯縣警方網上追逃,拘留后取保候審。案件轟動一時。今年9月,隆堯縣檢察院認為案件證據不足,下達了不起訴決定書。
據方宏進稱,目前隆堯方面也沒有退還當年扣押他的120多萬元。他希望人們能關注該起刑事案件的背后,而非娛樂化他的離婚案。
此前,自稱是其女兒的網友“萌殺之”發微博指責方宏進拋妻棄女,拒付撫養費。對此,方宏進稱自己不能理解,“有沒有養女兒,也沒有必要在網上公示匯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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