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英回憶,當她去凱比公司協商補償款時,一名自稱企業副社長的金姓男子出現,聲稱以前簽署的承諾作廢,金姓男子讓劉玉英等人“出去”。
劉玉英回憶,離開凱比公司時,遭到多輛車尾隨,她報警后,這名自稱副社長的金姓男子向民警出示身份證,身份證顯示本姓泰,東北人。
“我被耍了。”劉玉英隨即撥打12369北京市環保局電話,舉報此事。
官方介入
調查屬于危險廢物
2011年12月26日,密云縣環境保護局聯系劉玉英現場勘察,檢測單位對土壤進行檢測。
2012年2月29日密云縣環保局給劉玉英的回復函稱,產出灰黑色粉塵的是凱比公司,該企業主要生產汽車剎車片,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樹脂粉末、活性炭和廢邊角料等危險廢物,一部分委托北京金隅紅樹林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處置,一部分未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傾倒在西田各莊鎮大辛莊村村西的林地中,違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密云縣環保局對凱比公司依法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該公司將傾倒的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并依法高限進行行政處罰。
回復函還稱,密云環保局委托北京市理化分析測試中心對該林地土壤進行了取樣檢測,土壤檢測項目包括pH值、鎘、汞、砷、銅、鋁、鋅、鎳,檢測結果符合《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中三類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對該林地土壤浸出液進行了檢測,檢測項目包括六價鉻、苯、甲苯、二甲苯,檢測結果為未檢出。
劉玉英說,密云環保局的回函確認了凱比公司違法,“但沒有說我租的地到底有沒有被污染,還能不能種菜。”
更讓劉玉英擔心的是,她發現粉塵坑周邊數十米內寸草不生,周邊的楊樹朝向坑的一面樹干,全都裂開巴掌大的口子,地里夏天幾乎沒有蟋蟀等昆蟲。她找到密云縣農委一位熟人打聽,人家告訴她這塊地已不能種菜了。
不知所措的劉玉英再次向密云縣環保局反映,同年3月28日,密云縣環保局回復稱,經復查根據凱比公司生產原料和生產工藝的具體情況,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樹脂粉末等均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規定的危險廢物。
2012年4月,劉玉英起訴凱比公司索賠檢測費、占地費、樹木死亡賠償等百余萬元未獲支持。2013年3月28日二審開庭,凱比公司代理律師承認劉玉英租賃土地上出現的粉塵確系出自凱比公司,凱比公司將這部分粉塵委托給一家公司處理。
傾倒始末
轉包個人隨意傾倒
這些危險廢物是怎么被填埋到了劉玉英的楊樹林及附近樹林里?
3月6日,記者在劉玉英所租楊樹林調查時,馬路對過樹林里“濃煙滾滾”。
一輛農用三輪車停在樹林里,一男一女正在清理滿地的寫有凱比公司字樣的廢棄合格證以及剎車片材。大量灰黑色粉末和片材已被裝上車,合格證等紙張集中后點火燒毀。
記者拾起一張合格證,正在點火的女子躥上來一把奪過,“干什么你?”
女子稱,她是大辛莊村民,正在裝粉塵的是丈夫張福。
見記者拍照,張福(化名)大聲嚷嚷,“這地里的粉塵都是我倆拉過來埋的,怎么啦?”
張福說,他和妻子從2008年開始,自一家公司手中接過處理凱比公司廠區廢物的活兒,“是一家收垃圾廢品公司,老板姓黃,五六十歲,公司原本負責處理凱比公司的廢物,后來將這些廢物讓我們倆處理。”
張福和妻子接手這筆生意后,每周會去凱比公司拉一次,他們將凱比公司廠區里堆著的灰黑色粉塵等廢物裝上自家農用三輪車,“2008年到2011年,我們把這些粉塵拉到劉玉英租的那塊地里,挖坑埋掉,她發現后不讓埋了,我們就開始往這塊地里埋,這是集體的地沒人管。”
張福說,他們干這活兒不收錢,就是粉塵里混著的紙殼子、廢鐵片等物品被兩人揀出賣錢。
每年賣廢品的收入是四五萬元,兩人埋掉的粉塵則“數不清了”。
張福夫婦坦言,周圍的企業都是把廢棄物找人埋掉,因為正規處理這些粉塵要花大價錢的,“我們還替另一家企業埋過廢塑料。”
按照規定,處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規定的危險廢物,必須用專業車輛清運,交由具備處理該類廢物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
密云環保局人士表示,按照凱比公司當時建廠時的環評報告,凱比公司產出的危險廢物應交由北京金隅紅樹林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處置,處理1噸危險廢物,價格是2800元到3000多元。
張福說,劉玉英舉報到環保局后,環保局要求凱比公司清理粉塵,張福夫婦一直參與,“在哪埋,我倆最清楚,我們指一處,他們挖一處。”這次他們也是來清理以前填埋的粉塵。
記者詢問將把這些粉塵和片材拉到哪里處理,張福理直氣壯地說,“拉到村鎮的垃圾場倒掉”。
污染隱患
威脅土壤河流動植物
劉玉英所租楊樹林,也曾有人來清理粉塵,但被攔住了。
她回憶,向環保局舉報凱比公司后,數輛由普通挖掘機、卡車組成的車隊開進楊樹林,要對灰黑色粉塵進行轉運。
劉玉英攔下清運車輛。
此時的劉玉英已知道,危險廢物要有專業車輛清運,“根本就不是挖掘機和卡車”。同時,她更擔心,目前自己所租土地是否被污染,污染到什么程度,還能不能種植蔬菜,污染誰來給賠償等一系列問題,都沒有個明確的說法,“就這樣清走了,我連證據都沒有了”。
幾天后的一個清晨,在未通知劉玉英的情況下,數輛大型挖掘機和裝載機再次開進樹林,又被劉玉英攔下。
為此,劉玉英專門雇了一名員工,“就看著樹林里的粉塵坑”。
她還向密云縣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我要為這塊地討個說法。”
3月30日,廣東省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研究員陳能場和環保NGO自然大學研究員毛達,趕到劉玉英的楊樹林。
陳能場稱,根據自然大學使用便攜式XRF初步檢測的結果,灰黑色粉塵中,銻、砷、銅、鋅、錫、鉻、鉛等多種重金屬超標,“這些污染物對土壤、地下水、河流、動植物都可能造成威脅。”
自然大學研究員毛達稱,他們將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灰黑色粉塵及該地塊土壤等可能被污染的項目進行具體檢測。
“對污染的深度、濃度、面積等方面,有待系統采樣檢測后進行評估。”陳能場稱,對污染物的判斷,還需綜合傾倒危險廢物公司的工藝流程和環評報告綜合考量。
“污染持續時間取決于污染源的有效截斷,風源對地表堆積的高濃度粉塵的吹襲擴散程度和降水等造成的地表徑流和下滲導致的污染物的擴散程度都有關系。”陳能場透露,由于污染物的初測濃度高且屬于危險廢物,對灰黑色粉塵的處理估計需要工程化異地處理。
監管漏洞
環保局局長稱“作孽”
3月25日,記者跟隨劉玉英再次到密云縣國土局、環保局反映此事。
密云縣國土局二所工作人員證實,劉玉英所租土地按照規劃為基本農田保護區,現狀是林地,“傾倒危險廢物已經是在破壞基本農田保護區。”
該所工作人員表示,劉玉英所租土地究竟是否還能種植蔬菜和其他農作物,以及這塊地現在的土壤狀況是否因凱比公司傾倒危險廢物而改變,需要做詳細調查。
“對企業傾倒危險廢物的主要監管方肯定是環保部門,這件事我們的監管是有漏洞的。”密云縣環保局局長段起良對劉玉英坦承。
局長段起良和副局長孫小波均稱,關于凱比公司傾倒在劉玉英所租土地上的灰黑色粉塵,毫無疑問是《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所列舉的危險廢物,“無論這塊地是什么性質,就是建筑垃圾也不能往地里倒。這行為肯定違反規定。”
同時,對于用社會車輛清理轉運曾經填埋的危險廢物,孫小波證實是違反規定的,“這種危險廢物的清運需要專門車輛。”
對于凱比公司究竟將多少危險廢物填埋在大辛莊附近的樹林里,孫小波稱現在還無法具體統計,“要等這些危險廢物全部運到有資質處理的單位后最終統計。”
“這是作孽。”局長段起良稱,現在還無法確定凱比公司傾倒的危險廢物會對環境產生多深遠的影響,“我們會更大力度加強對這類企業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