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偽造證件罪、詐騙罪和走私罪獲刑的李澤源,在假釋后,利用其個人所控制公司,收購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深航)股權,并擔任了深航高級顧問。
起訴書中顯示,李澤源單獨或伙同深航原董事長趙祥等5名深航原高管挪用深航20.3億元資金,用于償還李澤源個人控制公司債務。
昨天,李澤源等6名深航原高管在法院受審。
據了解,李澤源等人案發,源于李澤源和趙祥“內訌”,被趙祥舉報。
昨天,深航原高級顧問、一公司原實際控制人李澤源,因涉嫌單獨或聯合深航原董事長趙祥等5名高管,挪用深航資金20.3億元,用于償還其個人控制的公司債務,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
庭上,李澤源不認罪,并否認自己是深航的“幕后老板”,趙祥則承認檢方全部指控。
據了解,至本案案發,李澤源等6人涉嫌挪用的資金,尚有7.55億元未歸還深航。
現場
患病被告人配有護士
昨日上午9時30分,押解李澤源等6人的警車開進北京市二中院。
車門打開后,李澤源身穿棉服,手里拿著礦泉水和起訴書,在同車其他同案被告人的攙扶下走出警車。他行動遲緩,表情痛苦,皺著眉頭。
隨后,李澤源等人被法警帶進法院的第三法庭。在被告人中,第二被告人趙祥身穿病號服、戴著口罩,很是顯眼。他身旁還有一名身穿便服、拿著氧氣袋和急救箱的護士。據趙祥稱,他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病,被保外就醫。
本案中唯一女被告人謝云雙,雖然只有47歲,但頭發已花白,走進法庭時,點頭與家屬打招呼。
因被告人眾多,法庭只允許每名被告人兩名家屬參加法庭旁聽。
指控
尚有7.55億元未歸還
昨日開庭前,由于第四被告人徐海偉和謝云雙向辯護律師提出,自己曾被偵查機關涉嫌誘供,兩被告人的辯護人向法庭提出非法證據排除。
為此,合議庭先行對非法證據進行了審查。
庭審時,檢方的起訴書顯示,李澤源等6人挪用資金罪共涉及7項事實指控,其中3筆屬于共同犯罪。
檢方指控,2005年12月,李澤源、趙祥、徐海偉經預謀,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深航收購大成飯店項目的資金6億元;2006年4月,三人又挪用深航投資重慶一房地產項目的資金3億元;2006年6月至7月,李澤源、趙祥、李昆、劉文彪、謝云雙經預謀,挪用深航預付租賃飛機的資金10.2億元。
另外,李澤源于2006年9月到2007年7月,挪用深航收購廣州空港酒店項目的資金等費用,共計1.1億元。該案涉案金額共計20.3億元,均被用于李澤源個人控制的深圳市匯潤投資有限公司和劉文彪個人控制的西北租賃有限公司償還債務。至案發,深圳市匯潤投資有限公司已歸還深航12.75億元,尚有7.55億元未歸還。
檢方還指控,李澤源指使他人,于2006年4月非法制作有關公司的4枚印章。
檢方認為,李澤源等6名被告人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深航公司資金歸個人使用,涉嫌挪用資金罪,李澤源還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
檢方指出,李澤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依法應當撤銷假釋,與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實行數罪并罰。
庭審
原高級顧問否認有罪
庭審中,李澤源當庭否認稱,指控與事實不符。
李澤源稱,自己只是在深航工作,擔任高級顧問,公司的決策均是由董事長趙祥決定。
而在下午庭審中,趙祥承認檢方指控屬實并認罪。
趙祥稱,自己雖然是深航董事長,但深航“幕后老板”卻是李澤源。
在昨天一整天的審理中,法庭只審理了李澤源和趙祥兩名被告人。
據悉,該案將在市二中院連審三天。
另據本案被告人辯護律師之一的田文昌介紹,該案雖然發生地在深圳,但從案件偵查、公訴、審理均為指定管轄,即由北京警方負責偵查,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公訴,北京市二中院審理。
■ 案情回放
兩高管翻臉挪用案事發
此前媒體曾報道,今年73歲的趙祥,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曾任國家石油部錦西煉油廠廠長,1982年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之后出任錦州市市長、葫蘆島市市長。上世紀90年代后期退休,經常往來于遼寧和深圳之間,在深圳有自己的生意。
接近李澤源的人士稱,李澤源出獄后,按相關規定三年之內不能擔任公職。因此,李澤源請相熟的趙祥出面管理事務。在李澤源個人控制的公司成功“拿下”深航后,趙祥開始以董事長的身份出現在深航主持工作,李澤源則藏身幕后,以高級顧問的名義行使實際的控制權。
媒體報道,在李澤源控制深航后,將趙祥趕走,讓自己兒子出任深航董事長。由此,李澤源和趙祥翻臉、鬧僵。趙祥開始揭發、上告李澤源。
2009年11月29日,李澤源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監視居住。2010年6月,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合同詐騙罪批捕。
■ 人物
原高級顧問曾是假釋人員
據媒體公開報道,現年56歲的李澤源曾就職于軍隊生產經營部門。2005年5月,他個人控制的深圳市匯潤投資有限公司與哈爾濱億陽集團有限公司以27.2億元,購得深航65%的股權,繼而成為深航“幕后老板”。
本案起訴書顯示,李澤源曾在1979年4月3日因犯銷贓罪,被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1993年經長春市中院再審裁定撤銷原判,改判免予刑事處分;1982年3月,因投機倒把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勞教審查;1988年9月,因犯詐騙罪被廣州市中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1994年6月,李澤源因犯偽造證件罪、詐騙罪和走私罪,被軍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3年1月被裁定假釋,假釋考驗期至2008年8月3日。
本版稿件采寫/攝影 新京報記者 張玉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