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7日,楊瑞喜因多年前瑣事,帶著三把尖刀,騎摩托車先后到達平谷區(qū)南獨樂河鎮(zhèn)北獨樂河村、大華山鎮(zhèn)大峪子村,2個多小時內(nèi)連殺6人。
新京報訊 昨日上午,北京二中院開庭審理平谷男子楊瑞喜連殺6人案(本報4月2日曾報道)。
楊瑞喜在法庭上承認(rèn)指控并認(rèn)罪。
但他沒有悔意,冷笑著說:“他們把我逼得沒有活路了,就算我要下地獄,這幫人也要跟著我下地獄。”
被害人家屬當(dāng)庭失控
開庭前,6名被害人的14名家屬,分三排坐在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席上。
“不管是什么樣的案子,你們有說話的權(quán)利,被告人也有說話的權(quán)利,所以等開庭后,你們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緒,遵守法庭秩序。”法官走進法庭,首先安撫被害人家屬。
“我怕我控制不了。”部分家屬抹著眼淚說。
上午10時21分,手腳都戴著器具的楊瑞喜被帶進法庭。他高昂著頭,一邊走一邊望向旁聽席,像是在尋找什么,直到法官讓他望向?qū)徟邢排み^頭。
“楊瑞雪(楊瑞喜別名),你還是人嗎,你害了我們家那么多人。”楊瑞喜剛站定,一名被害人家屬盯著楊瑞喜哭喊,她在空中狠狠地?fù)]了一下手,“我要抽他一耳光!”
其他被害人家屬也站了起來,不停地罵著楊瑞喜,原告席上哭聲一片。
見此狀況,法警趕緊將楊瑞喜帶出法庭。
法官再次勸說家屬平靜,10時23分,楊瑞喜再次被帶進法庭。
楊瑞喜庭上冷笑回答
庭審中,楊瑞喜承認(rèn)所有指控,并表示認(rèn)罪。但他毫無悔意,“我去就是殺人的,是他們把我逼得沒有活路了,我要下地獄,這幫人也要全下地獄。”
楊瑞喜稱,殺人期間他還丟了兩把尖刀,換兩次衣服,目的就是要把“計劃”完成。
法庭上,公訴人出具對楊瑞喜的精神鑒定,結(jié)論為“有人格障礙,但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zé)任能力”。
法援中心為楊瑞喜指定的兩名辯護人認(rèn)為,這在量刑時可予以考慮,詢問楊瑞喜家人有無精神病史。
“有,我大哥有些癡呆,雖然他不正常,但也沒有殺人啊。”說完,楊瑞喜冷笑一聲。
6名被害人家屬提出近500萬余元的民事索賠,并要求判處楊瑞喜死刑。
此案當(dāng)庭未宣判。
■ 講述
楊瑞喜心中有一份死亡黑名單,上面有6個人系薛某、劉某、張某、楊某、尉某、李某。
按他自己理解的恩怨,這些人都和他有仇。2012年8月17日,楊瑞喜殺死的6個人中,只有2人在黑名單中。
法庭上,楊瑞喜供述了殺人動機。
1
目標(biāo):薛某 死亡:薛某女兒和同學(xué)
“他攪和我跟女友分手”
薛某姐姐曾和楊瑞喜同居,楊瑞喜說,由于薛某攪和,兩人就分手了,還被薛某等人實施拳腳。2012年8月17日,他去找薛某報復(fù),薛某不在家,19歲的女兒和同學(xué)在家,“我就想殺了他女兒更能讓他痛苦。”
對于殺害薛某女兒的同學(xué),楊瑞喜說:“當(dāng)時就想搞清楚她的身份,要是她和薛家沒有半點關(guān)系,我就放過她,可是我還沒有問完她話,她就拉開門想跑。”
楊瑞喜說,“她這一開門不要緊,會影響我后面的事情,我就急了,扎了她。”楊瑞喜狠狠地說。
2
目標(biāo):劉某 死亡:劉某
記著十幾年前一場架
殺害薛某女兒和同學(xué)后,楊瑞喜趕往劉某家報復(fù)。
2000年,楊瑞喜被劉某妻子打了,就帶了一把刀去找劉某算賬,再次被打。打架過程中,楊瑞喜拿刀將劉某劃傷,后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拘役10個月。
楊瑞喜說,當(dāng)時看見劉某帶著一個小孩,“我上去就扎了他兩刀,他就往加油站方向跑,我追上去后又扎了幾刀。”
楊瑞喜回憶,當(dāng)時不知道劉某身邊的孩子是他9歲的孫子,現(xiàn)在就別說了,“要是知道,小孩也跑不掉”。
3
目標(biāo):張某 死亡:張家三口
“被打一巴掌沒面子”
報復(fù)了劉某后,楊瑞喜來到張某家開的超市。
楊瑞喜說,1991年,因為200多元錢還或者沒還的事,張某打了他。“打的倒是不算太重。”楊瑞喜說,要是陌生人打兩耳光,這事也就過去了,“但都在村里混,你打我痛快了,讓我多沒面子啊,所以這事我一直記得。”
楊瑞喜說,他走進張某家超市時,超市內(nèi)還有一個人在買東西。
“我就直接進了里面,然后拿刀就扎張某,但他老婆和父親就來拉架,我不能讓計劃失敗,就將他們兩人也捅了。”楊瑞喜滿不在乎地說。
4
目標(biāo):楊某、尉某、李某 死亡:無
“欠我一萬元,也沒手續(xù)”
當(dāng)天楊瑞喜還找到尉某家報復(fù)。尉某是薛某家親戚,楊瑞喜說,薛某打他那次,尉某也上手了。據(jù)尉某證言稱,楊瑞喜曾先后兩次到了他家,他均不在家,楊瑞喜還和兒子聊了幾分鐘。
楊瑞喜還去過楊某家。楊瑞喜說,2000年那次跟劉某發(fā)生沖突時,楊某曾作偽證害自己。“打架時,他根本不在場。”楊瑞喜說,第一次他走錯了,就另問別人找到楊家門口,“我先喘了口氣”,后村里一個婦女就看到了他,“我不想傷及無辜,就走了。”
在2012年8月17日殺人前兩天,楊瑞喜去過李某家。李某曾欠了他一萬多元,“因為沒有手續(xù),我也沒法起訴他,就只能忍著”。
當(dāng)天他帶著尖刀,找到李某家,“當(dāng)時因為他防備了,家里人分散的比較開,要是動手后,就沒辦法做后面的事了”。
■ 回訪
裝探頭安門鈴
2012年8月17日,楊瑞喜曾找大峪子村的楊某復(fù)仇,因為找錯門,沒有實現(xiàn)對楊某的殺害。4月5日,記者對楊某家進行回訪。
事發(fā)后,楊某的妻子聽鄰居說,案發(fā)當(dāng)天中午,楊瑞喜曾敲他家老院的門,因為她和楊某在新房睡午覺,沒有聽到。
“鄰居說,有個男的,騎著摩托車,長頭發(fā),胡子拉碴的,有人喊他,他沒下車,惡狠狠看了人家一眼,騎車走了。”楊某的妻子稱。
村里命案發(fā)生后不久,楊某家新房的防盜門上裝了監(jiān)控,進門時需按門鈴才給開門。“雖然事情過去了,可也得預(yù)防著點,畢竟有時候還是不安全。”楊妻感嘆。
“和他接觸雖然不多,但印象中他是一個挺老實的人。”楊某說,楊瑞喜長期在外面跑,年輕時有四輪車,在外面拉磚,之后開了小賣部營生。
“現(xiàn)在看來,他記恨心太強,認(rèn)為我拉了偏架就想殺我。”楊某說,以前他聽人說,楊瑞喜一直記恨著前任村支書,遲早會回來報仇,沒想到他真這么做了。
A26-A27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張玉學(xué) 劉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