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以往事關人命的事件相比,當地政府、執法部門并沒有及時對相關情況進行回應,處于“靜默”狀態,富士康也不發聲,只有來自富士康工會的聲音。而所謂的“富士康工會”卻一直受到質疑
法治周末記者 趙紅旗
發自河南鄭州
“月薪2000元左右,多勞多得,福利好,交三金……”5月5日上午,在距河南省鄭州市人社局人才大廈東側三四百米處的一個職介所里,工作人員指著富士康的招聘廣告對前來求職的人說。
一名求職者興奮地對法治周末記者說:“富士康是名氣很大的企業,滿大街都是它的招聘廣告,值得去試試。”
而他并不知道五一勞動節前發生在富士康鄭州生活區的4天內“二連跳”事件。
4月27日晚,有消息稱,鄭州富士康園區一名24歲男工在24日從富士康豫康宿舍樓跳下身亡;4月27日下午6點多,一名23歲女工從富鑫公寓9棟6樓跳樓,經搶救無效死亡。
而直到4月30日,富士康工會才發表公開聲明稱,23歲女員工跳樓后,工會第一時間向員工家屬表達了撫慰并提供了必要的幫助,富士康工會將會同集團相關部門,全力配合執法機關針對這一事件的調查。同時又表示,墜樓女工事發前確有曠工經歷,而墜樓男子并非富士康員工。
與以往事關人命的事件相比,當地政府、執法部門并沒有及時對相關情況進行回應,處于“靜默”狀態,富士康工會的聲音顯得更為“響亮”。
“富士康項目是省市招商引資項目中的重中之重,與之有關的信息都是非常敏感的。”鄭州市政府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員所答非所問地說。
富士康的“靜音模式”
“鄭州富士康,兩名員工相繼跳樓身亡。”4月27日晚,網友“野夫刀”微博爆料稱。
隨后,“野夫刀”在4月28日晚發微博更正稱:24日在鄭州富士康身亡的男性員工,其實死因不明,不少同事說是被毆打致死!27日富鑫公寓9棟6樓跳下的23歲金姓女員工,入職才半年,現富鑫公寓戒備森嚴!
“醫護人員到現場后,就說沒救了。”一位目擊者對記者說。
死者安建剛的一位親屬姚君對記者說,安建剛今年24歲,未婚,河南許昌縣人,中專學歷,是跳樓前兩天才通過招聘進入富士康鄭州工廠的。其跳樓身亡后,直至27日下午19時,富士康方面仍未與受害者家屬接觸。
據姚君介紹,今年4月21日,在同學介紹下,安建剛來到鄭州富士康打工,22日進行面試并體檢,23日參與富士康員工培訓,幾日來入住在豫康36號宿舍樓,24日凌晨從宿舍樓6樓跳下身亡。事發后,為了抗議廠方的冷漠,他們家屬在富士康航空港區工廠門口拉起了名為“還我兒子”和“員工跳樓富士康不理不睬天理難容”的抗議橫幅。即使這樣,富士康仍舊沒有出面,而是鄭州航空港區出面與他們溝通,但尚未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
“他性格不算內向,到富士康應聘前,是沖著這家企業的名氣和懷著干一番事業的心態來的。在培訓過程中,他很可能心理落差太大,受到刺激或壓力導致。”姚君說。
針對女工金紅的跳樓身亡,鄭州富士康多名員工稱,她至少在富士康工作了半年。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3年前,富士康全國各地工廠陸續開始出現員工墜樓事件,最終演變成富士康“十四連跳”的連鎖慘劇,并引發輿論極大關注。
此后,富士康開始在廠區宿舍樓安裝防護欄和防護網,防止員工跳樓。但此次跳樓事件的現場圖片顯示,事發宿舍樓并未有類似的雙層防護裝置。
“他們年紀輕輕,為何選擇這種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面對記者的疑問,多名員工指責“靜音模式”無人性。
一些受訪員工說,所謂“靜音模式”就是員工在進入車間后,不能說任何與工作無關的話,即使談論工作也要把聲音壓到最低,不能讓第三人聽到才行。三人以上的談話必須要在線長辦公區談論,否則就可能受到處罰甚至被開除。
也有員工稱,組長規定內部稽核人員每天必須稽核20個問題點,如果發現不了20個問題,就取消其加班資格,被稽查到的員工4點半下班后要參加公司內部的教育培訓,時長兩小時,這兩個小時不計入加班時間,之后會根據員工的違紀情況取消其一個星期到一個月的加班。
多名富士康員工向記者表示,他們的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7:30分到16:30分,其余時間為加班時間,只有依靠加班才能掙到更高的收入。
“我們當然想通過加班多掙點錢。”員工楊陽說,確實有人因違反“靜音模式”被處分,還有人因此一個月沒有被安排加班,而一個月不能加班對員工來說意味著只能拿到不到2000元的月工資。
“‘靜音模式’施行后,一天工作10多個小時一句話都不敢說,心里別提有多難受了。”楊陽抱怨說,除了持有離崗證并且登記才能離崗以外,上班期間離崗不得超過15分鐘,否則將被作為曠工處理,而且車間門口有4名保安把守。
富士康工會遭質疑
針對多家媒體和眾多網友的關注,4月30日晚,富士康工會新浪實名微博表示,就媒體報道的鄭州富士康兩名員工墜樓一事,經過富士康工會調查了解,報道的內容與事實存在出入,其中墜樓的24歲男子并非是富士康員工,也沒有任何在富士康鄭州園區工作經歷。
對于女性死者,富士康工會表示,4月27日,一名23歲女員工在鄭州園區外租住公寓處死亡。獲知不幸后,工會第一時間內向員工家屬表達了撫慰并提供了必要的幫助。富士康工會將會同集團相關部門,全力配合當地執法機關針對這一事件展開調查,同時對此不幸事件表示遺憾。
5月2日18時,富士康工會通過書面聲明稱:經調查了解,4月24日死亡男子系在外租公寓處墜樓。該男子僅通過入職體檢,還未真正從事生產活動,與富士康之間還未簽訂勞動合同,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按照勞動法規定非富士康員工。
聲明還稱,4月27日墜樓女工事發前確有曠工經歷。在其曠工期間,其所在生產線管理人員曾致電回訪,但并未接通。富士康對此不幸事件感到遺憾,未來將對相關規定進行完善,在員工曠工期間加強與員工的聯系與關愛,以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記者注意到,對于所謂的“兩名員工墜樓”一事,并沒有來自富士康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官方聲音,均是以富士康工會的名義在進行。
而所謂的“富士康工會”卻一直受到質疑。
據富士康工會微博介紹,該工會成立于2007年3月,并已在集團22個園區成立分支工會組織。工會旨在構建勞資關系和諧、維護員工合法權益、幫扶困難員工。
富士康集團表示,2011年在大陸地區15個園區都組建了工會組織,員工入會率達86.3%;工會代表職工方利益,簽訂了2011年集團集體協商合同。此外,工人們將選舉產生至多1.8萬個工會委員會。
不過一個由北京大學等高校組成的第三方課題組調研發現,90.2%的富士康員工不知道富士康工會選舉的事情。94.7%的工人從未參加過任何形式的工會選舉投票。如果按百分制、60分為及格線,工人為富士康工會的平均打分為55分。有83%的受訪者認為工會沒有發揮作用。
“安某怎么會不是富士康的員工?”對富士康的說法,有網友并不認可,還在微博上上傳了死者的工資卡和工牌照片,工牌上顯示“富士康科技集團,安某某,H4674257”。
“事實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訂立書面合同,但雙方實際履行了勞動權利義務而形成的勞動關系。”法律界人士秦三寬認為,目前還不能排除安建剛與富士康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全省上下幫富士康招人
“‘招大商、大招商’已成為河南各級政府的政策指南。目前,鄭州、鶴壁、南陽、濟源、周口等地都有富士康的廠子,其中鄭州最大。”河南省商務廳的張勇說。
其實,早在2007年,鄭州市政府就成立了一個級別很高的富士康科技集團鄭州投資項目協調推進領導小組,由時任市長的趙建才擔任組長,多位副市級干部擔任副組長,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
此后,富士康產業園等名稱不斷出現在河南省的重點建設打捆項目、對外經濟合作項目、自主創新工程等各種名單上。那一年,富士康的內遷初成趨勢,在河北廊坊、湖北武漢、遼寧沈陽和營口等地相繼投資建廠,但未能落戶河南。
幾年來,雖然領導小組上的人員名字隨著官員們的職位變動而不斷變化,但當地對富士康的召喚,始終不變,卻始終不得。
隨著深圳富士康員工跳樓事件的持續發酵,富士康被深圳官方認定為“管理有問題”。在河南“竭盡全力”的邀請下,2010年,富士康派出了一個先遣組,到鄭州進行了為期一周的項目綜合考察。隨后,由河南省常務副省長和分管招商的副省長帶隊,一個由各相關部門領導組成的幾十人的龐大代表團,前往深圳作最后洽談。
雙方約定,將在電子信息產業、光電產業、物流產業和人力資源培訓、銷售網絡建設等領域擴大合作與交流及投資規模。
為了給富士康準備廠房,鄭州曾在16天里24小時連軸轉,干完了32天的活,被稱為“鄭州速度”。
“為了幫助富士康招募到足夠多的勞動力,全省上下都在行動。”據鄭州市人社系統的一位官員透露,2012年8月4日,河南省政府召開會議研究,協助富士康招募20萬名工人,指標被分配給了全省18個省轄市政府,完不成招工任務的將受到批評。
據介紹,河南省政府還出臺補貼政策,對到富士康上班的工作人員進行每人一次性補貼200元。即便如此,各地政府、勞動部門也都表示招工壓力大,分解任務不易完成。
“幫助富士康集團招募員工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下達各區縣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鄭州市二七區人社局的一份材料顯示,該區是鄭州市各區縣中第一個完成全年任務的,招募進度位居鄭州市榜首。
這份材料稱,春節過后上班第二天,區委、區政府立即召集區職業介紹中心、區教體局、各鄉鎮街道行政一把手召開專門會議,安排部署幫助富士康招工工作,明確要求將富士康招募工作納入各責任單位年終考核內容,由區人社局具體負責組織考核;招募工作進展情況,由區考評辦及時上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下定“不完成任務不收兵、不達目標不回家”的決心,發動所有干部職工,利用各自人脈資源,廣泛宣傳招工工作,力爭宣傳不漏人、宣傳不漏點。
二七區還專門規定,區財政下撥專門招募辦公經費,視各單位任務完成情況,撥付給各個單位使用,包括家在外地、等待體檢的應聘者提供免費住宿、免費用餐等服務,對招募到的人員實行免費體檢、免費送達富士康集團等服務,吸引更多應聘者前來報名。對責任心不強、效率不高的人員和單位嚴肅批評,對完成任務好的單位和個人通報表揚,并對超額完成任務部分按400元/人給予獎勵,真正做到獎罰分明。
政府的“保姆式”服務
26歲的李軍在富士康車間流水線上工作了兩年。他原想,在這里既能掙高工資,又能像在國企工作的同學一樣充滿自豪感。
但現實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樣。其微博詳細記錄了他進入富士康以來的狀態,經常“加班到精神恍惚”,“不加班工資不到兩千”,有時“離崗如廁,太累太困,竟在廁所睡著”……很多次還流露出辭職的念頭。
類似李軍這樣的微博出現后,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或工會一般要到企業調查了解相關情況,幫助企業整改,但他們不會輕易到富士康調查。
“按照省市領導的說法,政府各職能部門要為富士康提供全方位的‘保姆式’服務,不能有任何干擾企業的行為,一直堅持的是‘特事特辦’。”鄭州市政府工作人員張杰坦言,沒有市委、市政府的批準,職能部門是不能進入富士康調研或進行執法的。
“富士康效益好,工作任務重,員工加班加點是心知肚明的事。”鄭州市人社系統的張明說,按照我國現行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一般應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以上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必須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并且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同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而一些受訪的富士康員工稱,他們每月加班約在60小時至100小時,企業還讓他們簽署“自愿加班”的條款。
“僅加班一項,富士康就涉嫌違反勞動法規定了。”法律界人士陳宇認為。
事實上,當地政府勞動行政執法部門對此并沒有進行監管。
對于鄭州和河南來說,涉及富士康的事都是馬虎不得的事情,很多硬性規定都被“異化”或“軟處理”。
“河南及鄭州引進富士康的決定是正確的,但這種高成本的招商引資模式卻是不可持續的。”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史璞曾經公開表示,地方政府為爭取富士康到本地落戶,不惜濫用公共資源,在稅收、土地征用、廠房建設等方面對富士康慷慨補貼,甚至把為富士康解決勞動力供應問題作為“政治任務”。
據了解,為了對接服務富士康,鄭州市政府辦公廳2011年專門下發《關于建立鄭州富士康項目促進服務工作機制的通知》,要求個相關部門對接成立專門小組,即做到“五個一”:一個項目、一個團隊、一個方案、一條龍服務、一盯到底。
“公檢法司等政法機關也在一線為富士康項目掃清障礙。”一位政法干警向記者透露,外省一些政法機關曾專門到鄭州“取經”,學習當地在涉及富士康項目的征地、拆遷、補償可能引發村民封堵道路、尋釁滋事等引發的突發事件方面的治理經驗。
在富士康用地方面,鄭州市給出了10平方公里的超大地盤,但在土地指標如何落實,將以什么方式提供給富士康使用,官方并未公布。
如此大力度的項目供地,已在當地激起反對聲音。
“有關富士康的話題,都是比較敏感,不經請示,是不能以官方名義說的,也只好‘靜默’。”鄭州市政法干警李濤舉例說,今年1月17日,鄭州富士康兩班車相撞,造成7人死亡,20余人受傷,為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河南省交通安全部門的規定,要對責任單位進行嚴厲問責,但執法部門對此事并沒有過多提及。
“富士康的事情已經不是簡單的招商,而是政治責任,從上到下,涉及到的單位全部是一把手負責,連富士康的人員招聘,都是通過省政府直接向各地區政府發文布置。行政執法部門怎么能對廠方進行監管?除非你不想干了!”記者在采訪中多次聽到當地官員類似的聲音。
“發展經濟是硬道理,但是這種發展不能以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為前提,不能以犧牲現有的法律尊嚴和權威為代價。”一些法律界人士向記者表示,當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政府的相關管理部門和工會組織應依法及時履行職責,營造一種良好的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環境;當強力推進招商引資工作時,要營造每一家企業都能得到公平、公正待遇的氛圍,少一些“特事特辦”,多一些“依法辦理”。
(應部分采訪者要求,文中所采官員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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