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未獲得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證據,專家建議利用科技手段對案件再行偵查
新京報訊 (記者石明磊 郭超)昨日下午5時,北京警方回應了備受社會關注的清華大學朱令中毒案件,回應中稱,朱令案辦案依法公正,未受干擾。這起案件未能偵破,是因為未獲取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證據。對此通告,朱令父親吳承之表示,仍希望案情得以公開。
警方:物證滅失無法偵破
1994年冬、1995年春,兩次攝入致死劑量的重金屬鉈鹽,讓清華大學學生朱令幾乎變成植物人。1995年4月28日,朱令被確認為鉈鹽中毒。
北京警方稱,1995年5月5日,清華大學保衛部報案后,北京警方迅速開展工作,認定有投毒犯罪事實發生,依法立案偵查,組成專案組。專案組深入調查走訪了130余名相關人員,并對北京市經營、使用鉈鹽的全部100余家單位開展工作。
警方通告稱,因從朱令出現中毒癥狀到公安機關接報案件,時間已近半年,相關場所沒有監控設施,犯罪痕跡物證已經滅失,辦案人員盡最大努力,采取了當時能夠使用的各種刑事偵查措施,仍未獲取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證據。
工作中,專案組始終堅持依法公正辦案,未受到任何干擾。公安機關和偵查人員對所有的刑事案件特別是嚴重侵害公民生命安全的案件,都會盡職盡責、全力以赴開展偵破工作,只要有一線希望,我們都會盡最大的努力。
記者從北京警方了解到,朱令令是“朱令”的真實姓名,因同學間親密,大家平時都叫她“朱令”。
朱父:仍希望案情信息公開
昨晚6時30許,北京方莊某小區朱令家中,其父吳承之正在為朱令準備晚飯,走動時右腿微跛,神情疲憊。
他婉拒了多家媒體的采訪,“警方的通告已經看到了,我們對于此事的想法,仍然是我前些天不斷講過的那些,希望案件的偵破過程和案情等內容得以信息公開。”朱父說。
吳承之稱,昨日上午,曾有北京警方到家中探望,雙方對案情進行了交流。
警方通告表示,將有關工作情況向其家屬進行了詳細介紹,并報請政府協調學校和社會相關單位為其支付醫療費用,予以生活補償。
對于這起案件未能偵破,北京警方表示“至今深感遺憾”。希望公眾能夠理性客觀看待,尊重偵查工作規律,理解支持公安機關依法辦案。
專家建議對案件再行偵查
在獲悉北京警方的回應后,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刑訴法教授陳衛東認為:朱令案是一個懸案,至今沒有偵破。在偵查實踐中,投毒案是最難破獲的案件之一,因為投毒人都是秘密進行的,沒有目擊證人。因此,如果行為人自己拒不承認,又沒有直接證據,就很難偵破。
朱令案當時的刑事技術手段沒有現在先進,陳衛東建議北京警方能不能在科技手段已經進步的情況下,力所能及地對朱令案再次進行偵查,看看有沒有新的突破點。
■ 律師說法
“朱令案”不受追訴期限制
昨日,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青松介紹,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已經立案偵查的刑事案件并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所謂的追訴期限,是指從犯罪行為發生到被發現時,如果已經超過了一定年限(追訴時效最長20年),則不再追訴。但朱令案在案發兩個月后即已立案偵查,屬于疑犯無法確定,案件難以偵破的刑事案件,對于這類案件,并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