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深圳市公安局昨日消息,警方已將多次撥打電話謊稱飛機上有炸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亮抓獲。警方表示,經初審,疑犯王某亮交代作案動機為報復社會,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據介紹,經過19個小時的奮戰,專案組在上級公安機關的指揮和東莞等地警方的配合下,于16日3時15分在東莞市常平鎮一出租屋內將犯罪嫌疑人王某亮(男,26歲,內蒙古人,無業)抓獲。經初審,王某亮對多次撥打電話謊稱飛機上有炸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此案目前正在調查當中。
記者從中國民航局了解到,15日8時起,深圳航空等三家航空公司的5架航班遭遇匿名報警電話,稱這些航班上有炸彈,機場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開展處置工作。事后證實這些報警信息均為虛假恐怖信息。
■ 反應
民航局:空防措施能保安全
新京報訊 (記者郭超)中國民航局局長李家祥表示,民航局正與司法部門配合,研究加強對威脅民航安全行為的處罰力度。
李家祥昨日在中國民航發展論壇上接受采訪時表示,近年來時有發生對航空器進行威脅的事件,反映出社會一部分人對此類行為所造成后果不清楚。前日發生的5起威脅航班事件,對航線運行造成嚴重影響,同時也使航空公司遭受巨大經濟損失,應從嚴處理。
他說,發布威脅航班安全信息是犯罪行為,是屬于國家嚴厲打擊的范圍。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也加大了懲處此類案件的力度,威脅5個航班的嫌疑人不到20小時就被抓獲,反映出打擊力度之大。“有些事情不是民航局能單獨決定的,我們正協調司法部門加大治理的力度。”
李家祥表示,中國民航雖然處于發展階段,但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評估,中國民航的安全性可與歐美發達國家媲美。“我們目前的民航空防安全措施是能夠保證航空安全的。”民航局將根據新出現的情況,繼續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 分析
“詐彈”破壞大肇事者處罰輕
“詐彈”頻襲國內航空公司,既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又造成巨大經濟損失,肇事者卻只承擔很低的違法成本。相關專家建議從立法、司法上對“詐彈”零容忍,予以嚴厲打擊,加大量刑和罰金的力度,大幅增加不法分子的違法成本。
一個“詐彈”值上百萬
15日,深圳航空公司已起飛的ZH9866和ZH9243航班被第一時間安排返航或就近備降。北京律師協會航空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藍鵬律師所主任張起淮介紹,因為客機中途返航或備降,由于只有部分航油消耗,因此要空中放油。除了航油損失,因為返航和迫降導致飛機租賃費用、機場跑道使用費用、頻道和飛行器材的使用、乘客的損失賠償都是不小的數字。
張起淮表示,以一架滿載油料從北京飛至三亞的中型客機波音737-800為例,如果中途發生返航或備降,造成的上述直接損失至少在100萬元左右。
航空公司多“自認倒霉”
張起淮介紹,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發布針對航班的“詐彈”信息,一般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應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司法部門認定“造成嚴重后果”,處以有期徒刑的上限最高可達15年。
近年來,制造虛假恐怖信息干擾民航運輸秩序的犯罪嫌疑人均受到法律嚴懲。2012年12月,備受社會關注的“8·30”深航航班“詐彈”威脅案在湖北宣判,被告人熊某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盡管如此,在張起淮看來,國內對于“詐彈”行為人的處罰仍偏輕,在一些“航班詐彈”案中,行為人只是受到了行政拘留或者罰款的處罰。而對于因“詐彈”造成航空公司的損失,在司法實踐中,也少有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航空公司一般都“自認倒霉”。據新華社電
■ 抓捕
電話“露馬腳”警方鎖定位置
新京報訊 (記者林野)深圳警方昨日表示,疑犯王某亮交代作案動機為報復社會,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詐彈”案并不難破
東莞警方一名知情人表示,5航班遭威脅事件由公安部督辦,廣東省公安廳指揮,深圳警方和東莞警方聯合行動,警方通過技術手段判定疑犯藏身地點,最后由東莞警方抓獲,并移交給深圳警方。
該知情人表示,類似案件不像其他刑事案件那樣難破,“就是影響比較廣泛、惡劣。”該知情人說,警方通過疑犯所撥打電話情況,很容易就掌握其藏身地點,很快知道疑犯身處東莞常平。昨天凌晨3時15分,警方在一個出租屋內將其控制。
深圳警方昨晨6時48分發布消息稱,王某亮先后6次撥打電話,編造虛假炸彈信息威脅了5個航班。對于是否存在第6個被威脅航班的問題,上述知情人透露,初步了解的信息是其中一個機場的航班收到了兩個威脅電話,并不存在第6個被威脅航班的情況。但警方并未透露是哪個機場。
疑犯有前科曾被判刑
上述知情人稱,疑犯被控制后,警方在公安聯網系統內發現其有前科,有多次違法行為,并被公安機關處理過,此次威脅5個航班作案動機是“出于對社會報復”。
昨天下午,深圳警方的消息證實了知情人所述,王某亮曾在2003年和2006年先后因搶劫被判刑。消息稱王某亮曾多次違法犯罪被司法機關處理,因而仇視社會,意圖報復,因此撥打多地機場電話謊稱機上有炸彈。
目前,疑犯王某亮因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表示將進一步加大案件偵辦力度,依法移送審查起訴,追究其刑事責任。
■ 特寫
房東:疑犯看起來很斯文
疑犯王某亮被警方控制后,東莞那間出租屋成為他被控制前呆的最后一地。
該出租屋位于東莞常平鎮東元路內,當地人稱該地處于常平鎮繁華地帶,距汽車站1公里左右。
昨天下午,該出租屋房東稱房子是三層的普通民房,她將整樓租下來再轉租給別人,算是“二手房東”。其表示,該房屋分為長租和短租,平時有不少人住,多為外地來東莞打工者。房東回憶說,15日19時左右,疑犯住進了短租屋日租房,一晚20元錢,因為不像賓館那樣正規,所以并未對其登記身份證信息。
房東說她沒想到疑犯會住到她的房里,“我也是警察來抓他的時候才知道。”
據房東描述,疑犯當時只身一人,沒有帶行李,身高1.7米左右,比較瘦,打扮很干凈、利落,看起來很斯文。新京報記者 林野
■ 鏈接
近期航班“詐彈”事件
●2013年2月8日 山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C1170航班從廣州飛往濟南途中接到匿名電話報告,聲稱飛機上有旅客攜帶危險物品,后被證實為虛假信息。
●2012年12月1日 南航執飛廣州至鄭州航班在高空飛行中,收到匿名信息威脅,懷疑飛機上有危險物品,緊急備降武漢天河機場,隨后警方排除有爆炸物可能。
●2012年10月9日晚 國航CA4111與CA1578航班均于起飛前接到不明電話威脅。威脅信息后被證明為虛假消息。
●2012年10月8日17時30分左右 南航CZ680航班由于接到匿名恐怖信息,備降蘭州中川機場。編造恐怖信息的王某某被刑事拘留。
●2012年8月30日 深航從湖北襄陽飛往深圳的ZH9706航班起飛后收到威脅信息,備降武漢天河機場,肇事者隨后被抓。
●2012年8月29日 國航由北京飛往紐約的CA981航班收到威脅信息,起飛后7小時返航北京首都國際機場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