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6月11日截止;平安證券表示,后續將對投資者持續發布提示公告
新京報訊 (記者李蕾)因上市公司萬福生科造假而受損的股民今起可上網查詢補償額度。根據平安證券賠償方案的安排,從5月20日開始到6月11日,符合條件的萬福生科投資者可通過補償基金的官方網站查詢具體補償金額,并完成對《和解承諾函》的點擊確認。
該補償基金官方網站命名為“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www.wfskjj.com)。
5月10日,證監會宣布,作為萬福生科的保薦機構的平安證券,暫停其保薦資格三個月,并處罰金7665萬元。同日,平安證券表示出資3億元成立專項基金,先行償付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的損失。
據介紹,從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期間買入萬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2012年10月26日、2013年3月2日三個關鍵時點中任一時點持有萬福生科股票的投資者均屬于該基金的補償對象。
平安證券表示,該補償方案的原則是充分補償和便捷操作,對于同時符合多種不同情形的投資者,將分別計算并按有利于投資者的原則確定最終補償金額。
金額計算時,計算公式未扣除證券市場系統性風險,傭金費率按照目前市場最高標準3‰計算。此外,投資者持股產生的紅利也不沖抵補償金額,資金利息在無法明確區間情況下按照最早起點計算等。
平安證券表示,補償專項基金后續將持續發布提示公告,向投資者充分披露各項操作細則。
“除了線上提醒投資人注意賠償信息外,還會同步進行線下的工作,會盡量通過各種方式找到這些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跟個人就賠償信息進行確認。比如通過其他券商的幫助獲得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信息。”平安證券相關負責人表示。
■ 觀點
“補償基金存續期太短”
據平安證券介紹,補償專項基金的存續期為兩個月,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有望在基金成立起兩個月內獲得補償。
不少律師建議把補償基金存續期延長為兩年。
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國華此前表示,目前賠償基金只有兩個月的存續期,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投資者由于不上網或者出國等種種理由,不可能在短期內獲得消息,等得知消息后基金就過期了,所以建議補償期限延長為兩年。
根據平安證券的補償方案,因萬福生科虛假陳述而遭受投資損失的投資者,如選擇接受基金補償,則表明其自愿放棄向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的責任方再行請求賠償的權利;如選擇不接受基金補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劉國華認為,一般訴訟是按先進先出法計算股民損失,而與平安證券的賠付計算方式不同,兩種賠付之間會有差距,有可能會出現訴訟賠付高于平安證券方案賠付的情況。
他建議投資者可以咨詢下專業人士,看差距是否會過大,如果過大的話,投資者可以選擇訴訟。
此外,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認為,成立3億元萬福生科專項賠償基金是個好事,揭開了中介機構從不補償到補償的序幕,從這點來講,是有意義的。
但是他同時表示,我國證監會建立的投資者保護基金,長期以來并沒有使一個投資者獲得賠償。這種投資者保護基金如何與券商的補償銜接,如何把補償變成制度化、法律化,而不是肇事者平安證券的“心血來潮”,這是值得監管部門反思的。
新京報記者 李蕾 金彧
聲 音
“走法律程序麻煩又費錢”
昨日,記者聯系上了萬福生科的投資者李先生。李先生告訴記者,他于2012年7月買入萬福生科3.2萬股,成本價11.5元/股,今年3月賣出時為6.08元/股。按照賠償基金公告,他符合補償對象。目前他已經與基金會取得聯系。
“肯定要跟萬福生科協議賠款。因為走法律程序非常麻煩,時間又久,又要律師費20%。所以選擇直接簽訂和解協議書,獲取賠償。”李先生告訴記者。
此外,投資者劉女士昨日也告訴記者,補償基金的工作人員已打電話提醒她關注賠償事宜。新京報記者 金彧
■ 大事記
●2012年9月
湖南省證監局在對萬福生科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9月17日監管機構對萬福生科立案稽查;9月19日萬福生科開始停牌,同時立案稽查開始升級為證監會的立案調查。
●2012年10月26日
萬福生科公告造假事實,公司去年上半年虛增營收1.88億,虛增營業成本1.46億,虛增凈利4023萬。
●2013年3月2日
萬福生科公告顯示,2008年至2011年公司累計虛增收入7.4億左右,虛增營業利潤1.8億左右,虛增凈利潤1.6億左右。
●2013年5月10日
證監會宣布萬福生科欺詐發行和信披違規的行政調查已經結束,萬福生科的保薦機構平安證券被暫停保薦資格三個月,并處罰金7665萬。而萬福生科以及中磊會計師事務所也將受到處罰。
新京報記者 李蕾 整理
投資者資金補償辦理流程
發布公告階段
投資者可通過網站、電話、郵箱等方式咨詢補償范圍、計算方法等基本信息。
查詢、確認和解階段
5月20日至6月11日
投資者可查詢具體補償金額,并通過基金網站完成對《和解承諾函》的點擊確認。
有效確認階段
6月17日至6月28日
已確認《和解承諾函》的投資者可通過托管券商的交易系統或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發出補償金額的有效確認指令。
資金劃付階段
投資者可于2013年7月5日前對補償金進行到賬查詢,若到賬金額與基金網站查詢的金額不一致,可以通過咨詢熱線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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