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慶東在微博中轉發上訴狀,稱“罵人”為輕微言語沖突;一中院稱暫未收到上訴書,未立案
■ “北大孔慶東微博‘罵人’被判賠償”追蹤
新京報訊 (記者張媛)北大教授孔慶東與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學生關凱元,因一首詩的格律發生爭執,孔慶東因罵對方“狗漢奸”,被判定公開道歉并賠償。
近日,“@沒羽箭張清微博”稱受當事人孔慶東的委托,公布了此案的上訴狀。
昨日,一中院有關負責人表示,經查詢暫未收到相關上訴書,未立案。
微博“罵人”因格律而起
2012年5月,實名認證是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的孔慶東,在所發微博中有一首七律詩,但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在校生關凱元發表博文認為此詩“格律不對”。
之后,孔慶東直接回復關凱元:“你不要裝作懂格律好不好?你說的驢唇不對馬嘴,你連原視(應為‘詩’,編者注)都沒看,你就是個狗漢奸,你當我不知道啊!你懂他媽的什么孤平?我看你媽又孤又平!”
該條微博被多次轉發。對此,關凱元將孔慶東告上法庭,要求道歉。
法院一審認為,孔慶東的言辭明顯含有侮辱性語言,且這種不當言論通過網絡傳播、轉發、繼續傳播造成了認識關凱元的人會對他降低社會評價。故判令孔慶東在判決生效七日內選擇一家全國發行的報刊道歉,并賠償精神撫慰金200元、給付公證費1000元。
認為對方訴訟“別有用心”
近日,“@沒羽箭張清微博”稱受當事人孔慶東的委托,公布了上訴狀,孔慶東也在微博上轉發了該訴狀。訴狀稱,關凱元不是理性探討和善意批評,而是別有用心的惡意攻擊,對于這種“輕微的言語沖突”,關凱元以此興訴、惡意纏訴是別有用心。
訴狀中稱,關凱元當時的微博只有一個粉絲,“無論是網絡虛擬世界還是真實的現實生活中,如此輕微的言語沖突每時每刻都在發生、不計其數,如果按照一審判決,將這種每時每刻都在網絡空間發生的輕微言語沖突界定為名譽侵權,將會發生無數的現實訴訟,甚至擴大了人與人之間的法律沖突,嚴重影響了法律的權威性和公正性。”
昨日關凱元表示,他此前曾想要上訴要求二審改判孔慶東在微博道歉,但之后又覺得對事不對人,不希望此訴訟被支持或反對孔慶東的人炒作,因此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他已放棄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