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巴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了兩起涉嫌重婚的案件,當事人都來自農村。巴南區檢察院的重婚罪調查報告顯示,農民工是重婚罪的高發人群,讓我們來看看這兩個重婚故事,“情”與“法”的沖突,該如何權衡?
檢察官剖析>
新婚沒多久,農婦苑笑就遭到了丈夫的家暴,不堪拳棍的她逃到別村,經妹妹介紹,和吳寶(化名)一起生活,并生下了一個男孩。這事在三年前被丈夫劉剛發現,便將她告上法庭。
記不清結婚的時間
5月23日,巴南法院法庭上,吳寶穿著拖鞋,軍綠色的褲子,他旁邊的苑笑留著短發,穿著黑色布褲子。苑笑是文盲,法官問她嫁給丈夫劉剛的時間,她表示不太清楚什么時候結婚,只記得自己那時19歲。
1988年8月30日,苑笑和劉剛登記結婚,婚后生下一男孩。婚后劉剛經常打罵苑笑,身邊有什么抓起什么就打,板凳,掃把,筷子……
苑笑記憶中最深的一次,她給丈夫煮冬莧菜稀飯,丈夫說妻子煮得難吃,就把稀飯和鍋掀翻了,順手拿起手中的碗向妻子扔去,砸中妻子的額頭,鮮血直流。“你看嘛,現在還有道疤痕。”苑笑扒開額前劉海,給重慶晨報記者看丈夫暴力行跡的罪證。
苑笑稱,丈夫還威脅自己:“你們娘家人都不在村里了,把你打死了,埋了也沒有人知道。”
擺婚宴請村民
在2000年2月的一個夜里,苑笑逃到妹妹所在的巴南區安瀾鎮石油溝村。妹妹聽了她的遭遇把她介紹給在本村務農的37歲還沒有結婚的吳寶。苑笑就這樣再次蓋上了紅蓋頭。
小學文化的吳寶說之前也有人給他介紹過對象,但他沒有同意。一晃年紀也大了,看苑笑人挺和氣,勤快持家。最終兩人在石油村里擺婚宴,請各位村民見證他們的幸福。兩人擺婚宴半年后,劉剛找到苑笑,吳寶才知道對方沒離婚。
現在,吳寶和苑笑生下的孩子已經12歲了。“為了孩子能讀書,給孩子買了一個戶口。”苑笑告訴記者。而苑笑和劉剛的孩子現在已經成年了。
檢察官稱,苑笑如果先告丈夫家暴,就可以離婚和吳剛在一起了,就根本不會有今天這出荒唐的三人行了。
最后法院宣判苑笑為重婚罪,緩行一年執行。
妻子不堪家暴重婚
故事一
妻子不堪家暴重婚
5月23日上午,在巴南法院同時開庭的另一起重婚案則由孩子引發。
徐某是一個包工頭,2012年離開原住地巴南區安瀾鎮小龍村,去到青海玉樹當建筑工,離家的時間里他和工地上的廚師揭某產生了感情,致女方懷孕。直到這時,揭某才知道徐某早已是別人的丈夫。
徐某和妻子1996年認識,2011年結婚,妻子不能生育,他們在2012年領養一女嬰,現已三歲。
揭某懷孕7個月后,徐某讓揭某回到自己的老家待產,和自己的母親還有養女住在一起。
記者問她知道對方有家庭后,為何堅持要生下來。揭某眼圈紅了,連連落淚:“我待產時,要照顧他的養女,還要照顧他生病的母親,他的妻子又時不時回來鬧……”
徐某用手撐著頭,他說沒有想到離婚那么麻煩,妻子要求徐某賠償他們在一起的16年青春費損失費,一年一萬。要這么多錢,腦殼都腫了。
“我們老家有句話,叫錢是自己賺的好,孩子是自己生的好。”徐某給哭泣的揭某遞上紙巾:“我就想有個自己的孩子。”徐某還表示選擇揭某是因為自己在青海玉樹虧了十幾萬,而揭某并不看重自己的錢。
法庭未當庭宣判此案。
2012年:案件33件,66人。
性別:男性37人,女性29人。
年齡:20-30之間15人,30-40之間22人,40-50之間25人,50-60之間3人,60以上1人。
文化:小學及以下44人,初中21人,高中1人。
人員:外來人員5人,本地人員61人。
處理結果:撤回5人,起訴61人。
戶籍地:農村64人,占97%,農轉非2人,占3%。
職業:農民33,占50%,農民工33,占50%。
鏈接> 巴南區重婚報告統計數據
5月23日,農婦苑笑被丈夫劉剛以重婚罪的罪名告上法庭。 巴南檢察院供圖
故事二 老婆不孕包工頭重婚
重婚在外出務工人群中很集中
馮華,85后美女檢察官,來自巴南區檢察院,從事4年檢察工作。翻開手里的重婚案卷,馮華感慨萬千,她用一個來自心理學的詞匯界定重婚人群,叫“暫時休克”。
據統計,全市重婚案件最多的是巴南區。檢察官深入剖析了這一社會現象說,該區在主城區中經濟較落后,城鄉二元化很明顯,進城務工人群很集中,夫妻分居較多。
2011年到2012年兩年里,巴南區辦理重婚案83件,166人。其中,最常見的情形是:重慶籍未婚男子到外地打工,認識外地籍或重慶籍已婚女性,建立感情并同居,隨后男子將已婚女子帶回重慶,雙方以夫妻名義對外交流,有的甚至私生小孩。最后,女方老公上門來要人,并向公安機關報警。
2009年,巴南男子張亮在廣東打工,認識了41歲的廣西女子劉屏。張亮知道,劉屏在老家已和老公育有4個孩子,兩人依然建立了感情。后來,劉屏跟著張亮回巴南東泉。
劉屏一直不給老家寄生活費,也不給老公打電話,不過問孩子的成長。劉屏老公追到廣東調查,聽工友說起,才得知她和張亮回重慶。盡管老公上門來找人,劉屏依然不愿跟他回去。
馮華發現,赴沿海等地打工期間,因經濟、情感等因素,成為臨時夫妻的人較多。
對于這種對以前婚姻不滿意,沒辦法改變,尋求新伴侶來暫時逃避的臨時家庭,馮華用一個詞匯定義:暫時休克。
馮華認為,有原配的一方,找新伴侶的原因很多:有感情變淡、夫妻矛盾尖銳的,有圖新鮮感的,以及新伴侶經濟條件比原配更好的,也有原配家暴、冷暴力,被迫從新伴侶處尋感情寄托的。
剖析2011年、2012年數據,檢察官解釋說:一般來說,一起重婚案,男女各一人,其中一人未離婚,另一方明知對方已婚,仍和對方以夫妻名義生活,但2011年的50起案件100人,2012年的33起66人,并不是所有案件都是一男一女,其中有特例,2011年有一女兩男的,女子胡某有老公,但先后和趙某、吳某建立事實婚姻;2012年一男兩女,男子黃某有老婆,先后和何某、石某建立事實婚姻。
此外,去年、前年都有單方重婚,女方隱瞞男方自己已婚,最后被揭穿案發,女方犯重婚罪,男方不知情無過錯,不追究重婚罪。
(除檢察官外當事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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