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則微博引發人們的熱議。據《南國早報》報道,廣西南寧2歲的同同和爸爸走失后,謹記爸爸的話“除了警察,不能跟不認識的走”,堅持原地等待,緊抱電線桿直到民警趕到,才大叫“警察叔叔救命”。對此,有人說這孩子的警惕心太強,有網友稱贊他“兩歲,了不起”、“家人的教育很成功”,也有網友開始反思孩子教育。那么,省會鄭州的家長做得怎樣?教育專家又如何看待此事呢?
鄭州家長在兒童安全教育上抓得緊
昨日,記者隨機采訪了多名家長,大部分家長稱,孩子的安全教育問題都是“從娃娃抓起”。
市民何女士說,她兒子在1歲多時,有一次一個鄰居抱他,他沒任何反應,被成功抱走。何女士認為這樣極不安全。后來就在孩子2歲時對孩子講,遇到陌生人抱時,不能跟人家走,要叫“救命”。經過一段時間教育后,再有孩子不認識的鄰居要抱,兒子就先看看她的臉,再看媽媽的反應,若別人硬要抱,兒子便會倔強地掙脫。
市民許先生說,他從兒子會說話開始,就培養他的安全意識。“我們有時試著在人多的時候躲起來,看他的反應,開始他意識不到家長不在身邊時要主動找家長,后來就開始找,看他快要哭了,我們便出來告訴他,如果找不到爸爸媽媽該咋辦……”
市民金先生的女兒今年1歲半,說到安全教育,他說:“現在她可能還不太懂,等2歲左右能聽懂時,一定會教她。”
專家稱應加強幼兒的生命安全教育
鄭州市教育學會學習心理研究會主任王海勇表示,此事表現出這個小孩的自我保護意識特別強,是其本能的自我防御,或許與其家長對這方面教育的重視有關,這種做法非常正確。
幼兒在0~2歲時,正是信任感與不信任感建立的時期,尤其是2歲左右的幼兒,自我保護意識會非常強。此時,他們會感覺只有父母才能給其安全感,事件中的電線桿對該小孩來說相對安全。此事與前段時間曝光的校長性侵小女孩事件形成了鮮明對比,那件事從小女孩方面說,就是自我保護意識較弱。
針對幼兒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王海勇說,幼兒教育分為家庭教育與幼兒園教育兩方面,日常生活中,家長應重視對孩子自我保護意識的教育,讓孩子知道怎樣安全、怎樣會有危險等,只有多教育,才能在必要時派上用場。而幼兒園方面,更應該設置這樣的自護課程,加強生命安全教育。然而,在我國教育中,過度側重對知識的教育而忽略了生命安全教育的內容,在這方面有很大的空白。比如在英國,幼兒園時,家長和老師就會教育孩子,背心、短褲所覆蓋的身體部位不允許外人觸碰等。他同時呼吁,在重視知識教育的同時,應加強幼兒的生命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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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教孩子保護自己?
1.要讓孩子能說清楚自己的家庭住址,家里的電話,父母的姓名、聯系電話以及工作單位。
2.告訴孩子放學要結伴而行,盡早回家,不在外面逗留,要走人多的大路,不要為了抄近道而走人少、無燈光的小路。
3.告訴孩子不要吃陌生人給的東西、不喝陌生人給的飲料,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話,更不能跟陌生人走。
4.如果被壞人強行抱走,要讓孩子知道不要硬拼,要智取。如果是在人多的地方,可以大聲呼救,引起路人的注意;如果是在沒人的地方,千萬不要喊叫,以免對自己造成傷害,應該假裝順從,讓壞人放松警惕,然后尋找機會逃脫。
5.如果被壞人抓走,不要驚慌,要盡可能多地吃東西、喝水,保持充分的體力,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