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與兩湖和長江下游諸省在行動上協調一致,早在二月間,黃興派譚人鳳攜款二千元到中部省份,去資助那里十分活躍的革命勢力,“組織當地的起義,與計劃中的南方起義相呼應”。
譚人鳳帶著黃興的囑托,攜款來到湖北。通過同盟會中部負責人居正,同共進會的負責人孫武進行了磋商;通過同盟會成員胡瑛,會晤了文學社的負責人。譚人鳳給居正六百元,給孫武兩百元。用這些錢,他們在漢口的法租界、俄租界和武昌設立了起義的秘密機關。孫武后來偶然引爆了一顆炸彈,促使武昌起義提前舉行,就是在這里。
對孫中山的事業“絕無妨礙”
武昌起義火種燎原,很快,清帝遜位,民國成立。但不久,宋教仁遇刺案就震醒了本想功成身退的革命黨人。反袁的“二次革命”失敗,共和頻遭挫折。
在這種形勢下,孫中山開始思考革新黨務,組建新黨。
1914年1月,孫中山創建新黨的構想已經十分明確。在他看來,“二次革命”的失敗,在于紀律渙散,黨員不服從黨魁。因此,新黨擬定名為“中華革命黨”。黨的總章規定,黨員入黨必須立誓效忠于孫中山,并于誓約署名下面加蓋指模。即使是以前加入過同盟會或國民黨的人,現在加入新黨也要重立誓約。
作為革命黨內的二號人物,黃興極力反對該條款。他認為,這違反了民主革命的精神。他說,黨員是為革命事業而奮斗,而不是為了某一個人。此外,在誓約上按捺指模,對黨員更是一種侮辱。
黃興的女婿、美籍華裔學者薛君度認為:“對于以建立現代民主政體為宗旨而剛剛推翻一個君主專制王朝的革命黨人來說,要他們宣誓效忠于某一個人,其難以接受是可以理解的。”
黃興拒絕加入新黨,對于黨的團結自然是極嚴重的打擊。此后,在整個中華革命黨的歷史上,協理一席始終闕如(中國同盟會成立之時,孫任總理,黃即為協理)。
為此,孫中山到黃興寓所訪問,對此規定加以解釋,但未能把黃說服。
兩人也一再通信討論。孫中山在1914年5月29日的親筆信中說:
弟有所求于兄者,則望兄讓我干此第三次之事,限以二年為期,過此猶不成,兄可繼續出而任事,弟當讓兄獨辦。如弟幸而成功,則請兄出而任政治之事。此時弟決意一到戰場,以遂平生之志,以試平生之學。今在籌備之中,有一極要之事求兄解決者,則望禁止兄之親信部下,對于外人,自后絕勿再言“中國軍界俱是聽黃先生之令,無人聽孫文之令者。孫文所率者,不過一班之無知少年學生及無飯食之亡命耳”。
黃興則認為,“二次革命”的失敗,是一時的,不是真正的失敗。最后之勝利,一定會來。所以,應該從根本處著手,“所抱之主義發揮而光大之,不為小暴動以求急功,不作不近情言以駭流俗,披心剖腹”。他建議孫中山,“宜寬宏其量”,以更開放而非更封閉的心態來面對局勢,“使異黨之有愛國心者有所歸向”。
對于孫中山要他兩年不問政的請求,黃興認為,革命是為了改良政治,是一種“天職”,“非為一公司之權利可相讓渡、可能包辦者比”。但是,他答應,對孫中山的事業“決無妨礙”。
兩人反復討論,沒有什么結果。6月3日,孫中山在一封親筆復信中,又一次希望黃興“能靜養兩年,俾弟一試吾法”。
雖然對孫中山的“試驗”極為不滿,黃興也沒有接受其他黨員勸其另組黨派的建議,信守著對其事業“決無妨礙”的承諾。他在給孫中山的信中說:“自聞先生組織會時,即日希望先生日加改良,不愿先生反對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義。弟并未私有標幟以與先生異。”
1914年7月8日中華革命黨成立時,黃興已經離開日本,飄然遠走美國了。
至此,有“中國的拿破侖”之稱的黃興,徹底告別了一生奮戰的沙場,轉而從事宣傳與籌款的工作。他的“興趣似乎以教育、市政規劃和發展工商業為主”。
“大目標是一致的”
1916年6月22日,黃興由日本返抵上海。直到4個月后病逝,他都住在法租界福開森路393號。
7月,“護國運動”結束后,孫中山的中華革命黨宣告停止一切黨務。
在這段最后的時日里,黃興與孫中山時相過從。薛君度認為,他們意識到,“前此的分歧,多起因于氣質性格和處事方法的不同,大目標則是一致的。”
遙想當年,1905年,孫中山和黃興在日本東京的鳳樂園初會,共商建立中國同盟會之事。此前,素不相識的二人一個在廣東建立了興中會,一個在湖南建立了華興會,兩會在名稱和政綱上都有驚人的相似之處。“這既不是因襲,也不是巧合,它只能說明孫、黃兩位資產階級革命家在未謀面之前,對于三民主義所包含的某些思想都有了相同或相當的認識。”學者文風說。
1905年8月13日,同盟會成立前夕,黃興與宋教仁、張繼、程家檉等發起留日學生歡迎孫中山大會。孫中山在大會上作了近兩個小時的長篇演說,博得了一陣陣經久不息的掌聲。
作為策劃者的黃興沒有在大會上講話。但此時,他“拉下了一點帽子,滿臉笑容,為大會的成功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