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30日,華西都市報獨家報道了《鞏俐太忙忘了成都有套房3年欠物管費10248塊1毛2》的新聞后,在全國引起了很大關注。昨日,一位姓劉的熱心讀者向華西都市報報料:鞏俐在成都的這套189.78平方米的別墅,欠下的物管費仍然拖欠著不交,引起了物管公司強烈不滿。

一年前,鞏俐別墅大門緊鎖。陳羽嘯攝

一年后,本報記者再探鞏俐別墅。
求證物管:鞏俐物管費已拖了4年
昨日上午,華西都市報記者來到順風苑小區的物管辦公室時,物管公司負責人萬經理和物管收費員王若薰,正在忙著統計6月份的物管費收取報表。
記者問:“你們小區有業主報料,鞏俐拖欠你們4年的物管費沒交是真的嗎?”王若薰點頭道:“鞏俐確實已拖欠四年物管費了!”接著,王若薰打開電腦向記者證實。記者看到,電腦屏顯示戶主姓名:鞏俐。別墅號:順風苑C38號B座。面積:189.78平方米。從2009年6月1日到2013年6月均未交物管費。按每平方米1.5元的價格,鞏俐四年時間,共拖欠物管費13664.16元。
王若薰說:“去年5月媒體報道了鞏俐拖欠物管費三年的新聞后,我們都以為鞏俐得知會很快安排人來交清。但又一年過去了,鞏俐還是不交物管費。”
“鞏俐為什么四年不交物管費?這套別墅是否已賣給了別人?”王若薰說:“我們了解的情況是,鞏俐沒有賣也沒轉讓。別墅的戶主仍是鞏俐。”
采訪中,另一位物管員也埋怨道:“這套別墅,前些年的物管費是開發公司幫鞏俐墊付的,后來開發公司搬走了,再沒有人幫鞏俐交物管費了。全小區300多戶人家,都交了,就只剩下鞏俐一家拖欠。物管領導這次正在想辦法,向鞏俐討說法!”“你們怎么向鞏俐討說法?”“我們也學學她當年演的《秋菊打官司》,執著地討說法!”這位物管人員說。
實地探訪:鞏俐別墅已裝飾一新
華西都市報記者在物管公司負責人萬經理陪同下,再次走進順風苑別墅小區。
萬經理說:“C38號B座,雖然戶主是鞏俐,但鞏俐從沒有來住過一天。”
來到鞏俐別墅所在地后,記者發現:去年5月29日記者前來采訪時,還有些破舊的別墅已經裝飾一新。銹跡斑斑的鐵護欄,已換成了不銹鋼。
走進別墅小院后,記者還注意到,裝修還沒徹底完工,一些施工的工具,還擺放在地上。
“小王,在忙啥啊?”一走進小院,萬經理就熱情地招呼別墅里的人。聲音剛落,一個身穿白色花裙的女孩,從里間電腦桌前站了起來。
“你是鞏俐什么人啊?怎么住進鞏俐的別墅來了?”見此,記者詫異地問道。
小女孩說,她姓王,叫王慧,是成都一家產業公司的員工,她也沒有親眼見過鞏俐,是公司派她住進來的。
“你們公司老板與鞏俐是什么關系?”“老板與鞏俐是什么關系,我不清楚。但看見鞏俐的別墅破舊不堪,爛了太可惜,公司便出錢把鞏俐的別墅裝修了一下,暫時用作公司辦公場地。”
“你們把鞏俐的別墅當作辦公場地,鞏俐本人同意沒有?你們會不會把鞏俐的別墅賣了啊?”
王慧回答:“只是公司暫時作辦公場地使用。沒經過鞏俐本人同意,公司是不會賣別墅的。”
事件回顧
有人證實:別墅乃贈送或無產權
1992年,鞏俐靠張藝謀迅速走紅國際影壇。一次她和張藝謀來到成都宣傳新片,負責開發成都雙流機場附近別墅項目的成都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為借鞏俐的知名度,擴大別墅銷售,將順風苑內位置最好的C38號B座別墅,當面贈與了鞏俐。鞏俐在成都獲贈了一套別墅的新聞,曾在全國引起了很大轟動,還引來了炒作的質疑。
昨日下午,華西都市報記者釆訪到當時任《房地產商報》總編室主任的曾文。當談及鞏俐4年不交物管費一事,曾文說:可能鞏俐的成都別墅,開發商當時只給了她房屋鑰匙,而沒有給她產權證,引來鞏俐不悅。曾文說,1992年,順風苑開發商贈送別墅給鞏俐時,他也應邀參加了贈送儀式,“在現場,我親眼看見開發商將鑰匙交到鞏俐手上。我還和鞏俐合了影。”
昨日下午,華西都市報記者請求成都房管局有關人士,查證一下順風苑C38號B座產權是否在鞏俐名下,但截至昨晚6時,對方還沒查相關產權證信息。鞏俐4年不交物管費,是不是不想要別墅了?昨晚,華西都市報記者多次聯系鞏俐的經紀人曾敬超,并短信向他求證此事,但對方始終未接聽電話,也未回復短信。
律師說法
未經鞏俐同意使用房屋,屬非法行為
北京資深法律人士,著名律師、民建北京法制委員會委員丁笑天說:成都開發商以贈送方式,21年前贈送給鞏俐的別墅,不管是否有產權證,其使用權都永遠歸鞏俐所有。任何公司和個人未經鞏俐本人同意使用房屋,都屬于非法行為。目前,成都某公司員工,末經鞏俐本人同意,而擅自住進鞏俐別墅里,必須無條件退出。另外,成都開發商不給鞏俐辦理產權證,是不正確的。鞏俐可以委托律師辦理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