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劉維安之前是南方報業集團南方網法制頻道記者,而胡亞柱是《南方日報》的記者。
22日,韶關市檢察院曾發布簡短公告消息,稱“我院在辦理魏振順、張云峰行賄案件中,發現劉維安、胡亞柱涉嫌收受魏、張巨額賄賂。按有關案件報請處理程序,指定曲江區人民檢察院管轄劉、胡涉案一事。現劉已于5月22日被立案調查,劉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于6月5日轉逮捕。胡于6月21日在廣州歸案。曲江區人民檢察院將嚴格依照法律程序開展案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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