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師吳飛昨日收到了財政部就申請公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信息的回復。
財政部表示,目前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調研工作正在進行,有關問題還需要進一步論證、測算和評估。在回函的最后一項中,財政部又將“皮球”踢給吳飛:您咨詢的郵政普遍服務市場開放問題,不屬于財政部的管理職責。
吳飛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財政部的這份回復,他并不滿意,因為實際上沒有公開任何有價值的信息。
2012年年底,國家郵政局牽頭起草了《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規定快遞企業應繳納郵政普遍服務基金,以補貼郵政普遍服務的發展。
吳飛說,這其實就是讓快遞企業繳納“份子錢”,它的“公平性、規范性、統一性、合理性上都存在問題,有可能涉嫌壟斷”。
就此,吳飛向國家郵政局和財政部申請公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信息一事。國家郵政局隨后發函回復稱,吳飛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不屬于我局的公開范圍”,不能給予答復。
國家郵政局認為,按照郵政法第十七條規定,“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執行”。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的制定工作,主辦單位為國務院財政部門,所以,吳飛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不屬于國家郵政局的公開范圍。
吳飛認為,上述理由并不成立。因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既包含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也包含保存該信息的機關,而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監督管理信息,既包含國家郵政局自己制作的信息,也包含其獲取的信息,除非涉密,否則不能不予公開。
有專家分析認為,郵政普遍服務基金“不涉及國家和商業機密,也談不上個人隱私,公眾對此有知情權,政府的信息應該面向全社會予以公開。而且,公民、快遞公司、專家學者各方都需要了解基金的運作、管理、收費標準等”。
6月24日,財政部辦公廳也就上述內容回函。財政部表示,目前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調研工作正在進行,有關問題還需要進一步論證、測算和評估。快遞行業基本處于充分競爭狀態,快遞服務的最終價格取決于市場競爭,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政策,將會統籌考慮企業和個人的負擔水平。
在回函的最后一項中,財政部又將“皮球”踢給吳飛:您咨詢的郵政普遍服務市場開放問題,不屬于財政部的管理職責,相關政策內容不屬于財政部信息公開范圍。主要原因是:“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而有關部門是誰?并未明確。
吳飛表示,依照信息公開條例,財政部應該明確告知行政機關的名稱、地址及電話信息,而不能以不屬于該部門職責來簡單搪塞。
吳飛很無奈,并稱,下一步將向國家有關部門就國家郵政局和財政部的回復申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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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份子錢,官方名稱為“郵政普遍服務基金”,根據《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在中國境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繳納郵政普遍服務基金,標準為國內同城快遞0.1元/件、國內異地0.2元/件、國際2元/件。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年營收200萬元以下企業可免征。據悉,這筆錢將用于資助中西部和農村地區等“無利可圖”的郵政服務。
目前《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仍在征求意見,以2012年前11個月的業務量,快遞企業上繳的“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總規模將超過1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