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注焦點
在瓜農鄧正加死前,臨武縣——這個湘南邊陲小城,有兩樣東西最為外界所知:曾作為朝廷貢品的臨武鴨;因為光熱、雨量充沛而盛產的水果。
由于瓜果效益優于傳統農業,當地農民幾乎家家戶戶種植瓜果。而面對“小規模,大群體”現實,當地政府卻沒有足夠的政策支持瓜果販賣。
鄧正加事件發生后,當地政府表示,應在銷售環節解決農民的實際問題,比如通過建農產品加工基地及時消化新鮮果蔬的售賣難題。
新京報記者 周清樹 實習生 許夢娜 湖南臨武報道
7月22日,湖南臨武縣土地鄉玉美田村,巴掌大的瓜田零七碎八地散落在進村公路的兩側,新的一季瓜果剛剛栽下。
5天前,臨武瓜農鄧正加在縣城賣瓜時,與城管發生沖突身亡。他只是當地眾多瓜農中的一個。
據了解,在臨武,瓜果種植是農民最主要的選擇,并且形成了“小規模,大群體”的現狀。然而,緊缺的銷售渠道導致眾多瓜農擠進縣城,而合法銷售點的缺失,讓數量龐大的瓜農們面臨著城管執法人員的驅趕。
他們猜測,或許鄧正加的死亡,能夠讓城管開放主要路段,允許瓜農賣瓜。
瓜田
全縣種瓜超4000畝
玉美田村的西瓜以味甜、口感脆而沙著稱,在臨武名氣很響。
村主任劉建林介紹,全村約250戶人家,每戶都種植西瓜,種植總面積近600畝。面積最大的一戶約15畝,瓜農的賣瓜收入占到家庭年收入的60%多。
包括劉建林在內的多位瓜農介紹,售賣西瓜屬于季節性行為。一般集中在5月下旬至9月下旬,尤其是7月10日到7月底這段時間,是西瓜集中上市的季節。
玉美田村的西瓜3月份栽種,5月下旬就可以賣,7月上旬,玉美田村的西瓜下市前后,廣宣鄉龍水村等地的西瓜接著上市,半個月后,大沖鄉等地的西瓜也跟著進入市場。
臨武縣屬于典型的農業縣,總人口37.5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2萬人,而瓜果種植是當地農民最主流的選擇。臨武縣農業局工作人員介紹,臨武縣西瓜種植面積大概為4000多畝,畝產將近2000斤。但由于受承包權分散、資金不足等經營條件影響,除一些水果專業大戶外,臨武縣大多數果農的經營規模都比較小,面積一般在1畝左右。形成“小規模,大群體”的狀態。
臨武縣統計局的一份資料,或許能解答當地農民選擇種瓜的原因。資料顯示,在近年水果市場價格保持穩定的情況下,同一畝耕地上種植水果與傳統農產品相比,收益更高。種植一畝水稻,剔除成本,年畝產凈收益約400元(含政府補貼);而種水果扣除成本后,年畝產凈收益一般在1000元到2500元之間。
2009年8月,一篇名為《臨武縣特色水果促農增收》的文章總結,水果種植是臨武農民增收的好路子。
賣瓜
凌晨起床搶攤位
在臨武,種瓜成為一種流行,即使在鄉鎮賣瓜也是嚴重的“供大于求”,縣城成了瓜農最終的選擇。
臨武縣農業局工作人員證實,當地西瓜大多自產自銷,由于鄉鎮市場飽和,銷售的主要渠道是在縣城。每到夏天,大量的瓜農拖著西瓜來到臨武縣城銷售。
與死者鄧正加同村的瓜農王芳(化名)介紹,南強鎮西瓜的種植規模沒有土地鄉那么大。她一般會選擇4公里外的南強鎮賣果蔬。
南強鎮逢三天趕一集,時間定在每個帶有2、5、8的日子。但是趕集時,四面八方的村民都會擠過來做生意,鎮上市場飽和的時候,王芳也和眾多瓜農一樣,只能選擇縣城。
瓜農蜂擁進城的結果,便是搶占攤位。
劉建林介紹,2011年以前,臨武縣只開放了一個地方賣西瓜,即解放南路到鄺家村的路段,但那里城市居民不集中,人流小導致生意不好做,而且瓜農集中在一個地方賣瓜,本來可以賣2塊錢一斤,只能降價到1.6元錢一斤。
為了掙錢,瓜農便在縣城武水橋、文昌路、解放北路、光山路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擺攤賣瓜,“但這些地方是不允許擺攤的。”即使搶占不允許擺攤的路段,攤位仍然不夠。一段時間,劉建林為了搶一個好地段的攤位,要凌晨3點半起床,不到4點往縣城趕,守著攤位坐到天亮。
去年5月中旬,玉美田村村民要求村委會向縣領導反映賣瓜難。劉建林帶頭以玉美田村的名義寫了一份報告,請求城管局開放一些路段,放寬賣瓜市場。
城管負責人對瓜農表示同情,但沒在報告上簽字。該負責人跟劉建林說,城管也很為難——有縣領導在街上散步后,對城市衛生很有意見。
瓜市
名不副實的“自銷區”
在當地政府看來,縣城并非沒有合法擺攤的地方。
鄧正加事件發生后,臨武縣新聞發言人段外賓接受媒體采訪時稱,縣城有7個供農民自產自銷農產品的地方,分別位于臨武大道、和平路、城東市場等。
劉建林說,臨武大道的自銷區是今年西瓜上市前設立的,其他自銷區設立了多久,自己也不知道。據媒體報道,臨武縣設立自銷區的一個背景是,幾年前當地農民拎著自家種的小菜找到縣委負責人,反映在縣城被城管趕來趕去,沒地方做買賣,這個舉動觸動了政府。
自銷區設立后,政府不向攤販收任何費用,還提供衛生清掃等公共服務。但記者昨日實地探訪發現,其中幾處自產自銷區“名不副實”。
所謂的和平路自產自銷區離臨武大道約30米,是鄧正加夫婦第一次與城管發生沖突的路段。該路段是住宅區和臨街店面,記者并沒看到有政府劃定的自產自銷區域和規定的橫幅。
城東市場里主要售賣雞、鴨、雜貨等,瓜販只有三個。53歲的瓜販盧茂云介紹,這里所謂的自產自銷區,要以年為單位收租金,她租了一個3米長的攤位,每米800元,每年需向市場管理方交納2400元攤位費。
臨武大道的自產自銷區,全長約45米,除去路口的寬度,自銷區實際長度不到40米。按照一個攤販占地3米到5米計算,這里只能容納約10個攤位。
針對自產自銷區收取攤位租金、不存在的問題,記者多次聯系臨武城管和縣委,但截至昨晚發稿時,對方電話始終處于忙音狀態。
瓜殤
瓜農銷售難題待解
在瓜農們看來,被驅趕只是一種“溫柔”的執法手段,收管理費和肢體沖突在城管執法過程中很常見,即使是在明確劃定的“自產自銷區”。
文昌路有一條臨武縣政府明確劃定的自產自銷區,多名攤販稱,城管隊員每隔一段日子都會向長期在此擺攤的人收100元“管理費”,有時一周收一次,有時時間更短。更多時候,巡邏的城管會隨意拿一些水果吃。
事發當天,鄧正加夫婦在和平路賣瓜時,就被城管拿走了4個西瓜。事后,當地對此的回應是:城管執法人員對其四個西瓜進行暫扣。
按瓜農們的說法,以每斤西瓜8毛錢計算,1斤賺1毛錢。鄧正加夫婦被“暫扣”的四個西瓜約60斤,相當于少賺了6塊錢。遭遇城管前,他們賣了500斤瓜。6塊錢,占了利潤的八分之一。
合法攤位緊缺的現實,讓很多瓜農懷念“城南市場”。
10年前,離臨武大道約500米的地方,有個規模不小的城南市場,瓜農們可以到這里合法經營。6年前,市場被改為他用。三排房子中的兩排建起了商品房,臨街的一排房子改建為超市倉庫。
2009年前后,倉庫也被拆了,現在變成了工地。昨天,工地里商品房的主體結構拔地而起,外墻上貼著“房屋預定銷售正在進行中”的條幅。
臨武縣委農村工作部部長陳學軍說,鄧正加事件發生后,他們也在思考,不僅要更好地扶持種植大戶擴大規模,還應在銷售環節解決農民的實際問題,比如通過建農產品加工基地及時消化新鮮果蔬。
臨武縣副縣長李瓊表示,縣政府正在考慮新增自產自銷農副產品臨時銷售區,建立便捷、惠民的農產品市場,設立專門的水果銷售市場或銷售區,解決農民進城賣瓜難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