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毀私家車玻璃的協警被辭退,當地警方賠禮道歉,賠付車輛玻璃損失1000元
綜合新華社電 7月27日,在河南南陽內鄉縣,一輛私家車因避讓警車不及時,被警車上人員攔下砸壞擋風玻璃。目前,當地已對此事做出處理,砸毀私家車玻璃的協警被辭退,涉事派出所相關民警分別被降職和免職。
私家車擋風玻璃被警車司機砸毀
內鄉縣居民周慶釗稱,7月27日晚7時30分,他和幾個朋友游玩返回途中,車行至一個叫夫子崖的半坡時,一輛警車突將他們攔下。警車上下來的人將轎車的前擋風玻璃砸碎,并強行開啟車門。慌亂中,他緊鎖車門撥打110求救。之后被帶至七里坪派出所。
周慶釗說,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況下,七里坪派出所指導員劉軼硯讓雙方簽署一份諒解協議了結此事。協議特別提出,簽署后,周慶釗不再追究對方任何責任。對此,他拒絕簽字。
涉事派出所副所長被免職
據內鄉縣公安局紀委、督察等部門調查,7月27日19時許,內鄉縣公安局板場派出所副所長姚欣帶領該派出所民警乘坐該所豫R3722警車,送違法行為人余某某到內鄉縣拘留所執行拘留。途中,該所協警陳巧龍因超車,與同向行駛的周慶釗發生糾紛。周慶釗欲駛離,陳巧龍爬到該車引擎蓋上制止,用拳頭將車前擋風玻璃砸碎。
針對此事,內鄉縣公安局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板場派出所所長鄭亞虎誡勉談話,降為副所長;對在現場沒有及時制止協警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板場派出所副所長姚欣禁閉7日,免去其副所長職務;對協警陳巧龍予以辭退,對其行政拘留5日;對沒有及時規范妥善處理糾紛事件的七里坪派出所指導員劉軼硯誡勉談話,降為副指導員。
目前,內鄉縣公安局已向周慶釗賠禮道歉,賠付車輛擋風玻璃損失1000元。
■ 焦點
協警違反規定駕駛警車
內鄉縣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協警陳巧龍是當時駕駛警車的司機。
這存在明顯的問題:協警違反規定駕駛警車。公安部《警車管理規定》第十四條規定,警車應當由警車所屬單位的人民警察駕駛,駕駛警車時應當按照規定著制式警服,持有機動車駕駛證和人民警察證。
警察“執行公務”未穿警服
當事人周慶釗稱,當時警車上的人均穿便裝。內鄉縣公安局工作人員30日晚也向記者證實,事發時,板場派出所民警確實沒穿警服,但的確在“執行公務”。
對此,公眾質疑,民警不穿警服,究竟真是“執行公務”還是“一般工作外出”?即使是押解違法行為人去拘留所,民警為何不穿警服,為何不出示相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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