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馬喬和他的團隊在中國撈了不少“金”走了,可球迷、媒體對他們的抨擊,并沒有停息。日前,北京市商安律師事務所熊智律師向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發舉報函,實名舉報前國足主教練西班牙人卡馬喬及其團隊存在重大偷稅漏稅行為,要求卡馬喬及其團隊必須向中國稅務機關依法申報收入并足額納稅,并嚴懲中國足協不當行為,維護國家及法律的尊嚴。熊智昨日透露,目前,郵件已經被國家稅務總局簽收,但稅務總局暫時還沒有答復。
居住一年以上 必須依中國法律納稅
卡馬喬及其團隊自2011年8月份執教中國男足以來,拿著中國足協高昂的薪酬,已經在中國境內居住了兩年。根據多家媒體的報道,卡馬喬的年薪是250萬—300萬歐元之間,也就是說卡馬喬的年薪至少為2380萬人民幣。整個團隊的年薪近450萬歐元,折合人民幣3580萬元/年。該項合同履行過半,因合同約定存在缺陷,無法量化及實現合同目的等原因,中國足協決定中止合同履行,停止支付剩下的巨額薪金。為此,雙方發生爭議,雖經過一段時間的談判,但最終未果。此后卡馬喬委托律師向國際足聯提出仲裁申請。該事件引起世人關注,中國有億萬網民圍觀。
熊智律師在舉報信中說,征稅權是國家主權的重要主權標志之一,在這一事件中,國家主權被公然交易,國家法律被肆意踐踏,國家巨額稅收嚴重流失,他請求國家稅務總局立案追查。
熊智律師從專業的角度分析指出,目前,中國足協已經為卡馬喬團隊支付了總計23個月的薪酬,從中國足協賬面上劃走的卡馬喬團隊薪酬總額已經超過1.1億元人民幣,也就是說,卡馬喬及其助手已經在中國境內居住一年以上并已經獲取了巨額薪酬。那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卡馬喬及其助手不僅應當將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予以申報依法納稅,其在中國境外獲得的收入也應當如實向中國政府申報并繳納稅金。很顯然,卡馬喬和他的團隊并沒有依照中國法律納稅。
應該嚴懲足協 足協需要承擔相應罰款
當初,足協與卡馬喬所簽的合同中,卡馬喬的收入均是稅后,足協自己沒完全弄清楚,確定是稅后,有點傻眼。不過,熊智律師認為,雙方合同中對稅務問題無論是怎么樣的協商和規避,卡馬喬等人自始至終都是納稅義務人,有在中國納稅的義務。這一點,似乎切中了真正的要害。
熊智律師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中國足協是卡馬喬團隊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但是,中國足協超越法律規定,與卡馬喬團隊締結違背中國法律的結稅合同,怠于履行扣繳義務人法定義務,依法應當處以相應的罰款。這起事件,從很多角度都反映出,中國足協在法律層面是“無知”的。他們顯然并不清楚,無論如何,卡馬喬及其團隊都有在中國納稅的義務。
律師稱非炒作 “錯誤的習慣必須糾正”
目前,熊智律師已經把他發給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的實名舉報函發到了網絡上,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熊智律師昨天表示,他給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的郵件8月6日已經被簽收,目前正在等待著對方的答復。
熊智表示,舉報材料集中關注了四個方面,即:卡馬喬等人有納稅申報的法定義務沒有履行,應予處罰;卡馬喬屬于在中國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國人,依照我國相關規定,應當將此期間境內外收入向中國稅務機關申報;卡馬喬的西班牙律師哈維爾向足協收取巨額傭金,應當申報納稅;中國足協代扣代繳法定義務沒有履行,應予處罰。
熊智律師也一再強調,自己此次舉報并非是為“炒作”,而是目前這種“納稅義務轉移”的案例及合同確實很多,甚至已形成一種習慣。但是,習慣并不等于合法,錯誤的習慣必須得到糾正,以維護國家及法律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