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小孩”在媽媽懷里熟睡。

來國鋒夫婦靜靜地看著熟睡的孩子。本報記者 范傳貴攝
追問陜西富平新生嬰兒被拐賣事件
醫院五大管理漏洞釀就醫生販嬰行為
8月13日,來國鋒一家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他們即將對陜西省富平縣婦幼保健院提起訴訟,追究責任,訴求賠償。
在這起轟動全國的產科醫生販嬰事件中,醫院究竟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問題一:重大事項未及時通知
當初,來國鋒一家決定放棄嬰兒,起源于一份寫有“‘梅毒螺旋體抗體’弱陽性(+)”的化驗單。
8月12日,來國鋒給《法制日報》記者展示了妻子董珊珊的病歷。其中,打印著梅毒化驗結果的化驗單上顯示的報告時間為13時21分。但院方并沒有第一時間通知病人和家屬。院方的病程記錄顯示,當天下午16時50分,當班醫生董巧麗才將該結果告知家屬,并建議到上級醫院復查。而來家人在向《法制日報》記者描述時,稱被通知的時間還要更晚,大約為傍晚6點多。
即便按照病程記錄顯示的時間,此時離產婦董珊珊進入產房的19時20分,也僅有短短的3個小時。因為擔心孩子生在路上,來家人不得不決定放棄到上級醫院復查,而選擇就在婦幼保健院生產。
衛生系統有關人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縣一級醫療機構并不能對梅毒病毒進行確診,通常要到上級權威部門進行復查,并且也不是一次檢查就能夠確定的,至少要經過三次檢驗才能確定。
問題二:非當班醫生擅入產房
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助產士董某事后描述,7月16日19時20分產婦董珊珊進入產房,20時50分完成分娩。產婦董珊珊另有主治醫師,但助產士們考慮到張素霞和產婦是熟人,又是她們的領導,所以沒有質疑和阻止她進入產房。隨后,張素霞全面接管了接生工作。
來自婦幼保健院的一份內部會議記錄顯示,在張素霞接管了接生工作后,當天醫護人員的諸多做法都與規程不符:比如二線醫生董某,面對梅毒弱陽性的檢測結果并未親自查看病人癥狀;比如接生員司某,沒有按程序在剪斷臍帶后讓產婦看新生兒情況;產婦產后,未按照觀察2小時再送入病房的規定執行,而是直接處理之后就送入病房;再如主管醫生張某,既沒有詢問病人情況,也未對之后病歷改動處提出質疑。
從事后的公開表態可以看出,在醫院婦產科醫生、助產士看來,張素霞作為產科副主任、副主任醫師,她的指示被看作最高指示,可以主管業務的一切活動。
接任婦幼保健院院長后,富平縣衛生局原副局長卞慈梅組織人員對醫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張素霞拐賣新生兒的事件進行了徹查。卞慈梅公開表示,販嬰事件之所以發生,源于張素霞利用了自己職務上的便利,也利用了其他醫護人員對她的盲從。
事實上,婦產科醫生并沒有這種“職務上的便利”。按照醫療系統核心制度之一——“首診醫師負責制”原則,首診醫師對其所接診患者,特別是對危、急、重患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會診、轉診、轉科、轉院、病情告知等醫療工作要負責到底。除助產士外,其他人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產房。
問題三:病嬰死嬰擅自處理
張素霞說服來國鋒一家放棄嬰兒后,對來家表示會將嬰兒交給醫院“專門處理嬰兒的老頭”。然而,婦幼保健院的監控錄像顯示,7月16日21時40分左右,張素霞抱著董珊珊分娩的男嬰一路從二樓產科、沿著西側樓道走出醫院。
在警方破獲的張素霞拐賣雙胞胎女嬰案中,她也曾說服產婦家屬放棄嬰兒。
至7月20日警方接到報案介入調查,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莉和產科主任高文平都表示,從未接到過張素霞違規處理嬰兒的任何報告,并且稱此前也并不知情。
但在我國,衛生系統對新生兒的管理原本有著極為嚴格的規定。根據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我國已建立完善的、嬰兒死亡和新生兒出生缺陷報告制度。對于出生時有缺陷或者新生兒死亡的,需要經過醫院全科討論,并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即使新生兒被發現有疾病或者死亡,孩子都應被送回家屬手中。
問題四:管理混亂篡改病歷
來國鋒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在事后調閱孩子的詳細病歷后,他發現了一共9處造假。
其中《分娩記錄》和《嬰兒記錄》上的幾處改動,事后得到了助產士王星星的印證。
王星星公開向媒體回憶,7月17日早晨,張素霞拿著已經填好的《分娩記錄》和《嬰兒記錄》,讓助產士張玲修改。張玲說自己正忙著,沒空修改。張素霞就叫王星星修改。剛剛工作兩年的王星星知道記錄不能隨便改的,但由于張素霞說之前沒發現畸形,后來才發現的。而且嬰兒一出生就被張素霞抱走了,王星星根本沒有機會對嬰兒進行體檢,因此信以為真。
按照張素霞指示,王星星在《分娩記錄》“備注”一欄,添加上“4,新生兒畸形”;在《嬰兒記錄》的“畸形種類”一欄中,將原來填寫的“外觀無畸形”中的“無”字改成了“有”字,并在后面添加了“尿道下裂”。
按照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的相關管理規定,醫務科會定期組織會診、查房、翻查病歷。據報道,醫務科的抽查活動定在每周二下午,而張素霞抱走嬰兒時是周二晚間,這個時間剛剛處于醫務科下一個抽查周期的間隔。
按照國務院公布施行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要求,書寫并妥善保管病歷資料;嚴禁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或者搶奪病歷資料。醫療機構涂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
問題五:院方推卸責任
來國鋒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從7月18日開始,婦幼保健院的婦產科醫生、護士就開始催促董珊珊出院。
7月19日上午,來國鋒找到婦幼保健院一名姚姓副院長,問張素霞為什么不上班了。姚姓副院長答復“已經停職了”。此后的10余天時間里,來國鋒和父親來天祥數十次地找到醫院相關負責人,得到的答復都是,“該追究誰的責任就追究誰的責任”,從未從一個醫療機構的角度對事件做出表態。
直到孩子回到來家前一天的下午5點多,已經被免職的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前院長王莉,才以“個人身份”捧著鮮花看望來國鋒夫婦。來國鋒質問她“你現在才來看,早干嘛去了”,并把她帶來的禮物全部扔出了窗外。
在事情被揭開之后,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多名官員反復強調,醫院制度是健全的,發生這樣的事情,責任完全在張素霞個人。
但此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經調查后對該事件的通報,均否認了“責任完全在張素霞個人”的說法。
陜西省衛生廳黨組會議確定,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個別醫護人員涉嫌拐賣新生兒是一起嚴重違法、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極壞、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惡性事件,暴露出醫療機構管理上的監管漏洞和薄弱環節,以及少數醫務人員法制意識的淡薄。
中國醫師協會道德建設委員會的聲明則更加直接:“陜西省富平縣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醫院還有沒有監管!陜西省富平縣相關醫務人員的醫德哪里去了!”
本報富平(陜西)8月1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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