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張媛 盧漫)備受關注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奸案,在經過了兩天的庭審后,昨日,宣告庭審結束,擇日宣判。據了解,4名被告人的辯護人作有罪辯護,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當庭道歉。
一名被告人有立功表現
經過前日近8小時的庭審之后,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奸一案昨日在海淀法院繼續開庭審理,直至近19時才結束。
海淀檢察院指控,2013年2月17日5時許,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在海淀區某酒吧包間內與被害人楊某某飲酒后,將其強行帶至某大廈房間內,以暴力毆打手段先后強行與楊某某發生性關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瞼、鼻背部片狀皮下出血,左顳部及左顴部片狀皮下出血等輕微傷情。
海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且系輪奸,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刑事責任。
檢方同時提請法庭注意,本案中4名被告人犯罪時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一名被告人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系有立功表現,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庭審控辯雙方未示新證
據海淀法院介紹,在前日的庭審中,公訴人就起訴書的指控分別對被告人進行了單獨訊問。兩名被告人不承認起訴指控的事實和犯罪,三名被告人對起訴書的指控不持異議。針對辯護人在庭前會議上提出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法院在庭審前已組織訴訟各方觀看了公訴機關擬作為證據出示的訊問視頻資料,法庭聽取了各方意見經評議后認為本案證據收集程序合法,不存在非法證據。
繼前日庭審中證人張某某到庭作證與被告人對質后,在昨日的庭審過程中,證人李某也到庭作證,回答了各方提出的問題。在整個舉證質證環節,控辯雙方均沒有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勘驗。
宣判后再審理民事訴訟
庭審中,4名被告人的辯護人作有罪辯護,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當庭道歉。部分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已經明確要對被害人進行賠償。
由于本案涉及4名未成年人,法院特別按照法律規定在法庭辯論終結后,由公訴人、部分辯護人、人民陪審員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了法庭教育,庭后,合議庭還特別安排了未成年被告人和法定代理人進行親情會見。
對于本案民事部分,海淀法院主管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的法官范君表示,7月16日本案被害人楊某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依法判決賠償其醫療費、心理治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但因尚有相關程序性問題需要解決,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法院決定在刑事案件審判后,再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對附帶民事訴訟進行審理。
本案將擇期宣判。
2月19日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楊某某報警稱,2月17日晚她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奸。
2月20日
海淀公安分局將李某某等5人控制。
3月7日
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強奸罪,被依法批捕。
7月8日
海淀檢方以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罪,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訴。
7月9日
海淀法院立案審查完畢,并決定受理本案。
7月16日
楊某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依法判決賠償其醫療費、心理治療費等費用。
7月22日
海淀法院就此案組織召開第一次庭前會議。
8月20日
海淀法院組織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
8月28日、29日 海淀法院對本案不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方
李某某等5人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且系輪奸,應以強奸罪追究刑責。
被告人
李某某(未成年)
王某(成年)
大魏(未成年)
小魏(未成年)
張某(未成年)
(4名被告人的辯護人作有罪辯護,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當庭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