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段海濤 濟南報道
1月12日晚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在“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發布《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下稱《須知》),明確私募基金的投資不應是借貸活動,私募基金不得通過委托貸款、信托貸款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從事借貸活動。對于不屬于私募基金范疇的三類情形,將不再辦理備案申請。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這是繼券商資產管理計劃參與貸款類業務的道路被監管層攔截后,證監系統進一步封堵私募基金通過委托貸款進行非標投資的可能。種種跡象表明,從銀行到券商、基金,再到對信托的窗口指導,監管層對非標的監管整治緊鑼密鼓,其目的就是封堵非標通道,壓縮非標市場。
三類情況不予備案
“私募投資基金是一種由基金和投資者承擔風險,并通過主動風險管理,獲取風險性投資收益的投資活動。”《須知》明確,私募基金財產債務由私募基金財產本身承擔,投資者以其出資為限,分享投資收益和承擔風險。“私募基金的投資不應是借貸活動。” 《須知》進一步列明,三種情況不屬于私募基金范疇:底層標的為民間借貸、小額貸款、保理資產等屬于借貸性質的資產或其收(受)益權;通過委托貸款、信托貸款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從事借貸活動的;通過特殊目的載體、投資類企業等方式變相從事上述活動的。 中基協表示,為促進私募投資基金回歸投資本源,協會將于2月12日起,不再辦理不屬于私募投資基金范圍的產品的新增申請和在審申請。 “很多私募基金通過委托貸款進行非標的投資,還有很多民間放貸公司,通過私募牌照來發產品募集資金。”有私募業內人士表示,這種現象在過去幾年很普遍,新規定的出臺,相當于對私募投資非標資產進行了進一步限制。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須知》還要求,私募基金應當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不得開展或者參與任何形式的“資金池”業務,不得存在短募長投、期限錯配、分離定價、滾動發行、集合運作等違規操作。 私募基金涉及關聯交易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風險揭示書中向投資者披露關聯關系情況,并提交證明底層資產估值公允的材料、有效實施的關聯交易風險控制制度、不損害投資人合法權益的承諾函等相關文件。
多部門聯合“封堵”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隨著中基協最新規定的出臺,監管層對非標業務的限制,已經上升到“一行三會”同步協調出臺監管政策的階段。 2017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發布《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在這份資管新規中,去通道、降杠桿明確成為政策的導向。 1月6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專門針對將委托貸款業務作為通道的做法,要求信貸資金和資管資金不得參與委托貸款業務,委托貸款資金不得投資資管產品,不得投向禁止領域。這也宣告了資管產品通過委托貸款或信托貸款作為通道投向非標的模式終結。 在此之后,通過資管計劃投向委托貸款的非標通道業務也被叫停。有消息稱,證券監管機構近日向非銀機構發布窗口指導意見。具體內容為:不得新增參與銀行委托貸款、信托貸款等貸款類業務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已參與上述貸款類業務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自然到期結束,不得展期。 金融監管研究院孫海波團隊分析稱,結合資管新規,未來通過多層嵌套間接實現放款的路徑也基本被堵,整個非標投資的路徑所剩無幾。 在券商人士看來,監管層去通道,對于券商而言確實會有業務量的影響,但最終的監管指向,實際上是對銀行非標業務的限制。 實際上,在“去杠桿”之下,委托貸款增長在2017年以來已經大幅度放緩。據統計,2015年以來,委托貸款增長較快。其中,委托貸款2016年新增高達2.19萬億元,遠超2015年的1.59萬億元。但從2017年4月開始,委托貸款新增出現月度萎縮。2017年1-11月,委托貸款新增僅有7168億元,占新增社融規模的3.92%,遠低于2016年的12.67%。其中一季度新增6347億元,二季度委托貸款萎縮35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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