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0點,“囤貨黨”“養生族”、美妝愛好者等各種消費群體紛紛涌入天貓、京東等電商平臺。疫情給經濟造成嚴重沖擊,但也充分展現了數字經濟的活力。作為年度消費大戲,今年“雙11”購物節更被寄予厚望,成為消費者、電商巨頭、品牌、實體店等各行各業積極參與的消費嘉年華。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經過十多年的發展,“雙11”在消費品豐富程度、物流體驗等方面雖然不斷升級,但一些商家在優惠條件、規則設置上卻花樣翻新,復雜程度有增無減。人們在“買買買”途中,仍要花大力氣才能避開不少商家、平臺“亂花漸欲迷人眼”的套路。(北京日報11月2日)
應該說,作為目前仍是一種常規有效的促銷手段,國內電商們在“雙11”到來之際,根據自身實際等制定不同的“預售規則”來吸引消費者,只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圍內,不論何種的優惠措施,都是經營者的自由權利。而且,適當合法、清朗的電商預售規則,盡顯的是經營者的智慧,是市場和消費者所歡迎的經營創新。
但是,我們也要清醒認識到的是,目前一些電商打著合法的名義搞令人難懂的數字游戲,乃至不合法的預售規則,則是在耍小聰明、玩花樣,也許能夠取得一時的成效,但從長遠和本質上看,這是對消費者、國內網售秩序、網售經濟和自己的不負責任。比如,難懂、燒腦的復雜預售規則,涉嫌與我國《價格法》規定的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不正當價格行為”相悖。
在網絡經濟已經較好發展、電商競爭較為充分的今天,一些電商再玩這樣的小聰明,或得不償失,醒悟的消費者會用腳投票,最終受害的還是電商自己。比如,據報道,有的消費者面對電商“雙11”燒腦的預售規則、先漲后降等把戲,已經學會了理性避開“雙11”網絡購物。這無疑是一個警示,告訴一些電商們,積極制定“雙11”預售規則是其自由權利,但也別任性,請謹記法律底線。
筆者以為,現階段電商不碰觸法律紅線,真正讓“雙11”成為消費者、電商雙贏的節日,電商們必須樹立這樣幾種基本意識:一是誠信意識。即不管是在直接的價格優惠上,還是間接的預售規則、套餐優惠上,都要以消費者為本,堅持消費者盡量可得原則,不能再搞先漲后降、看似優惠不少但實際很難得到的幾近騙人把戲的預售規則等,即便有時不違法,但也可能是對自身誠信的潛在極大傷害,是對電商經濟聲譽的消損。
二是簡潔意識。目前的網絡購物,消費者不但要求的是實惠,更是簡潔易懂的實惠。畢竟,對時下大多數消費者來說,網絡購物講求的是方便快捷,難懂、燒腦的預售規則,從一開始可能就會嚇跑不少的消費者。這不但讓電商經營者的預售效果打折,也對電商經濟的長遠健康發展形成掣肘。
三是法治意識。制定預售規則是電商的自由,但這并不意味著沒有底線。按照現有的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諸如先漲后降、燒腦預售規則等,都涉嫌打法治的擦邊球,往好的方面看似乎是在積極營銷,而嚴格審視則可能就涉嫌違規違法。一不小心逾越了法制紅線,傷害的不但是消費者,還有電商經營者自己。
電商等應該明白,新時代新作為,時代在巨變,消費者的需求也在不斷提升,這就決定了電商經營理念也應與時俱進、隨之做出積極改變。如果還是抱著以往的老弦彈,不但與消費者的需求漸行漸遠,也不符合國家的引導和規劃,遲早吃虧的是自己。今年疫情之下的“雙11”,既是電商們順風起飛的一個契機,也應是經營理念順勢轉變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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