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杭州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等九部門決定開展不可降解塑料袋專項治理行動,倡導消費者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鼓勵循環使用“共享購物袋”。(12月5日新華網)
其實,早在2008年我國就開始實施“限塑令”。但如今12年多的時間過去了,“限塑令”不但沒有“見成效”,反而成了“一紙空令”。在商場、農貿市場等場所,包括快遞、外賣等行業,塑料袋的使用量倒是不減反增。尤其在商場里,塑料袋由原先免費贈送改為有償使用后,不但提高了商場的經濟收入,而且也使塑料袋使用“合法化”“市場化”。
近年來,各地相繼出臺“升級版”的限塑令,這無疑令人欣喜,令人叫好,但筆者以為,“限塑令”不能“一限了之”,還需通過“源頭治理”“信用體系”“可替代品”等實招,以防“限塑令”再成“一紙空令”。
首先,需有“源頭治理”理念。出臺新版“限塑令”不是難事,但關鍵在于落實,這就需要從源頭入手。要嚴禁各地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要加大監管和懲罰力度,發現一起嚴懲一起,絕不縱容。其次,需納入信用體系。可考慮把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企業、個人等相關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其三,需跟進“可替代品”。對于用慣了塑料袋的廣大市民而言,如果一下子“一刀切”地全面“禁塑”,肯定會“很不習慣”。這就需要盡快研發“可替代品”,鼓勵全生物降解塑料產品的研發和生產,滿足廣大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讓廣大市民不受全面“禁塑”的框定而影響日常生活。
此次,杭州市在不可降解塑料袋專項治理行動中,除了倡導消費者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之外,還鼓勵消費者循環使用“共享購物袋”,這無疑是破解“限塑令”多年來“有令難限”“有令不限”難題的一個好辦法。據了解,“共享購物袋”采取免租金、低押金、自助掃碼取袋的方式使用,既方便又免費。相信鼓勵使用“共享購物袋”之舉一定能得到廣大消費者的認可和接受。筆者以為,“共享購物袋”應全面推廣。
筆者相信,有了“共享購物袋”的助力,再輔以消費者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等綠色、低碳的購物習慣和方式,“限塑令”就一定能“一路走好”,而不再成為“一紙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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