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19日電 19日,湖北省人社廳聯合省教育廳和財政廳發布《關于做好2020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向湖北省2020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所需資金從市縣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發放程序包括申報、審核和撥付。
5月14日前,各高校向所在地人社部門提交經學校蓋章的2020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紙質花名冊及電子花名冊(花名冊模板請到“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群下載,群號:774383050)。
5月20日前,由各地人社部門完成對屬地高校申報材料的審核,并錄入到湖北就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前期,各地已對2020屆高校畢業生中“七類人員”發放補貼的,此次不再重復發放。
5月26日前,由各地人社部門將審核后的結果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按規定將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資金支付到高校畢業生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湖北省人社廳表示,各高校負責對發放對象的真實性、準確性審核。各級人社部門負責對高校申報材料的合規性、完整性審核,并協商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各地人社部門要將享受補貼畢業生信息按照系統要求及時規范錄入,確保應錄盡錄、客觀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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