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客戶端6月3日電 近日,工信部和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取消電信業務資費告知制度的通告,電信業務經營者應進一步完善電信業務資費公示制度,在營業場所通過手冊或電子顯示屏等途徑,以清單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眾市場的在售資費方案。宣傳推廣資費方案應當全面、準確、通俗易懂,宣傳內容應與資費公示方案保持一致。制定打包銷售資費方案時,對涉及用戶基本通信需求的業務,應當同時提供各單項業務資費方案,供用戶自主選擇。對涉及攜號轉網服務的攜入用戶,應當保證用戶可以自主選擇公眾市場在售資費方案。
[山東財經網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經濟導報·山東財經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經濟導報·山東財經網。經濟導報·山東財經網與作品作者聯合聲明,任何組織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請注明出處和作者,違者必究!。凡本網注明來源非經濟導報·山東財經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信息,更好地服務讀者,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本網亦不對其真實性負責,持異議者應與原出處單位主張權利。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布,可與本網聯系,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30日內進行。
郵編:250014 電子郵箱:sdenews@126.com
備案號:魯ICP備09023866-44號 魯新網備案號:201000112
違法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31-85196503 郵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