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于明效 上海報道
2021年1月1日起,上海市“新限塑令”開始實施。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隨機走訪多家商超發現,大中型商超已不再售賣一次性塑料購物袋,轉而為消費者提供有償的無紡布或者紙質購物袋使用,多數消費者自備購物袋“上陣”。但對于暫不在禁用范圍內的小型商店、便利店、小吃店等,塑料袋則仍舊是用來裝貨品的“主力軍”。
商超推行無紡布、紙質購物袋 小門店未受限塑令影響
2020年9月28日,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和市生態環境局等十部門聯合印發出臺了《上海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方案》明確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范圍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購物袋;餐飲打包外賣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購物袋。
2021年1月1日,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先后到家樂福、盒馬鮮生、聯華、蘇寧易購、山姆會員商店等商超實地采訪,發現收銀臺已經拒絕為消費者提供塑料購物袋,多數超市在明顯位置放有“建議自備購物袋”的提醒標識。
收銀臺之前擺放塑料購物袋的位置,換成了無紡布或者紙質購物袋,收費標準則等等不一。盒馬鮮生的紙質購物袋,中號1元/個,大號1.2元/個;山姆會員商店無紡布購物袋9.9元/個,毛氈品禮品袋19.9元/個;另有商超分別從5元到10元不等。記者采訪現場看到,多數消費者都自備購物袋或者簡易購物車進場。
消費者自備購物袋進入商超
“使用好幾個月了,原來也一直用超市提供的塑料方便袋,但想想并不好,拿回家沒多大用處,收費也不低。這種(無紡布購物袋)可以循環使用,還比較實惠,出門總帶著。”談到“限塑令”,到虹口區家樂福曲陽店購物的張女士表示,“挺支持這個政策的,拒絕白色污染,人人都有責任。”
蘇寧易購一位銷售人員劉紅告訴記者,基本上都是建議消費者自帶購物袋。“從今天的情況看,差別并不明顯,因為很長一段時間消費者就自備了,從前臺購買購物袋的消費者并不是很多。我們也會經常提醒,一定要使用環保的。”
在浦東新區山姆會員商店(高科西路點),消費者劉先生表示,一方面考慮到環保,無紡布的購物袋會長期使用;另一方面,也考慮到價格問題。“一個袋子就要10塊錢,相比原來兩毛錢一個,要貴許多,希望結實點就好。也希望這個政策能夠執行下去,畢竟環保是大事。”劉先生稱。
水果店中懸掛的普通塑料方便袋
而對于一些小型商店、果蔬店、小吃店等,塑料購物袋的使用量并未受到“限塑令”任何影響,各種型號的普通塑料袋懸掛于商品旁邊,消費者隨用隨取,不少小吃店及餐飲店依舊采用塑料袋與塑料盒進行打包。一位果蔬店業主張女士表示,對“限塑令”的相關情況并不是很了解。
“可降解”替換普通塑料袋 偶有超市使用
而在一些商超連鎖店內,塑料購物袋依舊面向消費者銷售使用,只是換成了“可降解”型,收費標準由原來普通塑料袋的0.2-0.3元提高到了現在的0.6-0.9元。對此,部分消費者并不認同。“我們也不是很理解,營業者說可降解方便袋成本高了,環保型,所以價格自然就要高,但我感覺這不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消費者常女士表示。
聯華超市由由店提供的塑料購物袋
針對不可降解與可降解塑料袋問題,記者電話咨詢業內人士楊先生得知,不可降解塑料袋主要材質為PE(聚乙烯),產品執行標準為國家標準《塑料購物袋》或國家包裝行業標準《商品零售包裝袋》;可降解塑料袋主要原料為PBAT(聚對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PLA(聚乳酸)等,執行標準為國家推薦性標準《生物降解塑料購物袋》。
可降解塑料袋主要有生物降解塑料袋、淀粉基降解塑料袋、光降解塑料袋三大類,執行標準分別為GB/T38082-2019、GB/T38079-2019、GB/T20197-2006,三種塑料袋因材質不同、降解率不同,因此在價格上有很大差異。其中,生物降解塑料袋又稱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價格最貴,呈半透明袋體;光降解塑料袋為乳白袋體,價格最便宜。
消費者從線上購物配送的聚乙烯塑料購物袋
“但在超市中多見GB/T21661-2008標準的袋子,嚴格來說,是否達到降解標準,還有待商榷。”楊先生表示。
1日下午,記者從浦東新區高科西路聯華超市由由店購買的塑料購物袋,便是執行GB/T21661-2008標準,價格分別為大號0.3元/個、中號0.2元/個。
聯華超市由由店塑料購物袋執行標準
隨后,記者又趕到麥當勞、肯德基、達美樂披薩等連鎖餐飲進行采訪,發現原來的塑料餐具已更換為木質,塑料吸管已更換為紙質,打包則多使用紙袋。如客戶要求使用,可另購買可降解塑料袋打包。
12345回復:“限塑令”實施需循序漸進
針對小型商店、便利店、小吃店等暫不要求執行“禁塑令”的問題,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致電12345咨詢,工作人員表示,“限塑令”實施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按照《上海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目標,到2020年底,率先在餐飲、賓館、酒店、郵政快遞等重點領域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基本實現塑料廢棄物零填埋。
《方案》明確要求,到2020年底,餐飲打包外賣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購物袋;到2020年底,全市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1年底,全市范圍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3年底,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購物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