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經濟參考報》刊發《萬畝沙漠防護林被毀 敦煌防沙最后屏障幾近失守》披露:國營敦煌陽關林場生態林面積1.33萬畝,近年來持續大面積“剃光頭”式砍伐防護林,用以發展葡萄生產,引發廣泛關注。 1月26日,甘肅省舉行新聞發布會,就“敦煌毀林案”做出回應,表示陽關林場“防護林面積約6500畝”,“林場范圍長期以來只有6000余畝防護林”。(1月27日新華網)
甘肅方面的回應,引來不少網友質疑。兩個相互矛盾的結論,必然有一個是真的,一個是假的。那么,很有必要捋個清清楚楚,決不能讓此事不清不楚、不了了之地糊弄過去。
1月27日,針對甘肅的通報內容,新華網發表了《“敦煌毀林案”:13300畝還是6000畝?有圖有真相》,公布多份公文,證明所謂“林場范圍長期以來只有6000余畝防護林”并非事實。
第一份文件,是2016年12月10日發布在酒泉市人民政府網站的《酒泉市關于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群眾信訪投訴環境問題查處情況(2016-4號)》,其中明確寫到,陽關林場“經營灌溉總面積1.7983萬畝,其中:林地面積1.47萬畝,經濟林面積3283畝。經現場勘查和查閱資料,陽關林場經營灌溉總面積還是1.7983萬畝,林地和經濟林面積沒有發生變化。”
這是發布在市級官方網站的公文,是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導組交辦信訪件的正式回復,而且還強調“經現場勘查和查閱資料”,確認了陽關林場“林地面積1.47萬畝”,這總不能造假吧?
第二份文件,是陽關林場于1997年3月21日寫給“市林業局、農發行”的“國營敦煌陽關林場關于發展優質普通基地的可性報告”,開篇就寫到該農場“現經營面積25000余畝,其中防護林14000畝”,報告蓋有陽關農場的公章。第三份文件是2005年敦煌市林業局發布的陽關林場改制文件,其中提到“全場經營總面積25700畝,其中防護林13300畝。”
甘肅方面何以在通報中稱,“林場范圍長期以來只有6000余畝防護林”?難不成,所有的這些官方文件、報告、數據, 全都是虛假的,當地有關部門此前一直在糊弄公眾,甚至連中央環境保護督導都敢蒙騙?
防護林面積成迷,“敦煌毀林案”呼喚真相。甘肅省政府指出,“敦煌歷史和文化地位極為重要,生態環境又極為脆弱,保護好敦煌生態環境更顯重要和緊迫。”防護林問題,關乎生態大局,目前所出現的數據矛盾問題,更關乎政府的公信力,必須進一步深入調查清楚。好消息是,據1月28日央廣網報道,生態環境部副部長帶隊調查“敦煌毀林案”,將公開調查結果,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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