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江蘇泰州女孩小靜(化名)自述,在可諾丹婷(后改名萱婭)美容院金鷹店被“誘導強制消費”34萬元的,“不買項目就不準穿衣服離開”,還被美容院安排多次貸款,在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介入之后的第二天,美容院就堵到小靜家門口,讓她簽了“城下之盟”:“承認對企業形象造成損害”,只為換來10萬元的退款……想不到,之后美容院又以涉嫌名譽侵權為由,將她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公開道歉。
整個事件,讓人看得實在太窩火,一方面是美容院肆無忌憚套路消費者,另一方面是消費者再三退讓,被坑了34萬元、“認了錯”,結果還是被告了。這種霸道的美容院,難道就沒有人管管嗎?
目前來看,小靜述稱的“不買項目就不準穿衣服離開”“店員強制翻她的手機”等細節還有待核實,證據意識不強也直接導致維權更加艱難。但是,一個剛剛畢業的年輕女性,在一家美容院里面花了34萬元巨款,遠遠超出其承受能力,也不符合正常的消費水平,確實有很大概率是中了圈套、被套路了。
更何況,涉事美容院還有諸多相關方面的“黑歷史”。去年“3?15”晚會中,央視就曝光可諾丹婷等美容院通過免費體驗等套路百般引誘消費者,特別是針對沒有固定收入、涉世未深的學生,堪稱劣跡斑斑。結果,這家美容院改名萱婭,穢土重生、滿血復活,一點沒有改,還在做忽悠消費者的生意。
現實中有此遭遇的,不在少數。要看到,一些年輕女性剛剛走出校園,社會經驗比較缺乏,本身權利意識、自我保護意識、法律意識比較差,遭遇美容店的連哄帶騙,特別是一些機構處心積慮編制的話語陷阱,再加上各種軟硬兼施,難免落坑。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美容貸”和美容院還形成了“坑人一條龍服務”,通過金融借貸這樣的“合法外衣”為灰色生意鍍上保護色,不僅坑害眾多消費者,也讓監管部門投鼠忌器。
這就需要監管部門針對輿論反饋,給予傾斜性的監管,不能僅做表面的審查,看見簽字就認為“自愿”,還得認真分析消費者是在什么樣的情況下做出的“同意”的表示,并結合消費者收入水平等綜合判斷:是不是正常的消費?有沒有構成“強迫交易”?對新興的商業模式的監管,不能像笑話里講的“外科醫生只負責剪箭桿”,還得突破“自愿”的表象,認真厘定相關交易的正當性和公平性。
新聞中,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在調解時反而斥責小靜“缺心眼”:“你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誘導你殺人你也去嗎?一次上當、兩次上當你還去,你是缺心眼嗎?”這種處理方式,很難說盡職、合理。
被央視曝光“割韭菜”,被指誘導脅迫年輕人貸款10多萬做美容,此類生意問題重重,甚至還涉嫌進行暴力威脅的“強迫交易”。市場監管部門不能繞過這些“房間里的大象”,要戳破一些美容院灰色生意的畫皮,為消費者維護正當權益,并提供傾斜性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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