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消息,2月26日上午,隨著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朱理敲響法槌,人民法院史上判決賠償額最高的侵害商業秘密案件落下帷幕。

最高人民法院對嘉興市中華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等與王龍集團有限公司等侵害技術秘密糾紛上訴案進行宣判,判決被訴侵權人王龍集團公司等賠償技術秘密權利人1.59億元。
據光明日報,“香蘭素”是全球廣泛使用的香料,嘉興中華化工公司曾是全球最大的香蘭素制造商,占據全球香蘭素市場約60%的份額。2010年,公司前員工、被告傅祥根從王龍集團公司獲得報酬后,將“香蘭素”技術秘密泄露。2011年6月起,王龍科技公司開始生產香蘭素,短時間內即成為全球第三大香蘭素制造商。
2018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王龍集團公司、王龍科技公司等構成侵犯涉案部分技術秘密,判令其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維權費用50萬元。
二審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判決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各侵權人連帶賠償技術秘密權利人1.59億元(含合理維權費用349萬元)。因涉案侵害技術秘密行為情節惡劣、后果嚴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將相關涉嫌犯罪線索材料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法制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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