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2日是我國第43個植樹節。作為增加森林碳匯的創新舉措,林長制在有效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態系統功能的同時,也面臨一些困難挑戰,下一步要讓林長制成為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的長效機制,更要成為推進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的“林長治”。
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對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基礎性、戰略性作用。長期以來,少數地方林業發展中存在理念淡化、職責虛化、舉措泛化等問題,而破題之策也一直在探索中。
2017年以來,安徽、江西在全國率先探索林長制改革,建立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保護發展森林資源責任體系,隨后多個省區市相繼跟進。
記者近期走訪發現,多個林長制改革地區通過各級林長的統籌協調以及齊抓共管、上下聯動、部門協助,初步解決了森林和草原資源保護的內生動力問題、長遠發展問題、統籌協調問題,特別是一些地方探索“五綠”協同,即強化“護綠”、大力“增綠”、嚴格“管綠”、多效“用綠”和深化“活綠”,取得明顯實效。
比如,安徽5.2萬名林長守護417萬余公頃森林,全省森林覆蓋率超過30%。有的地方培育各類林業新型經營主體,發展林下經濟,帶動林農“不砍樹、能致富”;有的地方實行“林長制+礦山山長制”,推進礦山生態修復;有的地方運用智慧管理平臺,在線監測亂砍濫伐行為。
盡管林長制改革取得一系列成果,但由于其涉及面廣,牽涉群體龐大,個別地區還面臨一些困難挑戰。
有的林長對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與必要性認識不足,對職責任務和責任區域的森林資源情況了解不夠,在農村綠化、重點生態廊道等方面,存在“重建輕管”現象;有的地方防林業有害生物、防森林火災形勢較為嚴峻;有的地方森林、濕地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亟須提升。這些困難挑戰與林長制改革能否順利進行息息相關,有待各地在下一步工作中創新突破。
前不久,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提出確保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長制。全面推行林長制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統籌各方面力量,建立完善的制度體系,各地要借鑒試點地區的經驗,因地制宜、精準施策,讓林長制從“有名”到“有實”轉變,在推行林長制的過程中實現“林長治”。
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我們要用發展的眼光、理性的態度看待林長制改革,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加強要素保障,全力破解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困難,補強薄弱環節。
具體來說,既要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讓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樹有人護、責有人擔,也要探索讓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的路徑,增強廣大群眾的獲得感,共同為推進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添磚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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