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多家銀行宣布對“沉睡卡”進行集中大清理。可“哪些卡會被清理”“卡內余額如何處置”,民眾有不少疑問。
在移動支付未風行之前,很多人的錢包里裝滿了銀行卡。據央行披露,截至2020年9月末,我國共開立個人銀行賬戶120.92億戶,人均擁有8.64戶。但與此同時,很多銀行卡根本沒用過幾次,有的都不知道丟哪兒去了。大量“沉睡卡”的存在,不僅占用資源,還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通過“養卡”等方式進行違法買賣,甚至用于電信詐騙等活動。這種情況下,銀行主動清理內存,消除潛在金融風險,值得肯定。
明明是好事,為何有用戶擔憂?一來,一些銀行未履行好告知義務,往往是發個公告了事。結果卡被清理了,用戶還毫無所知。二來,各個銀行對“沉睡卡”的認定標準不一。未產生交易的年限,有的定在三年,有的則是兩年;卡內余額,有的要求必須為“零”,有的則是低于“10元”。各家“自說自話”,誤解在所難免,矛盾也由此而生。
說一千道一萬,銀行卡再“沉睡”,那也是用戶的一份個人資產,是銀行與用戶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是否清理、怎么清理,需要尊重用戶基本權益,不能“聲都不出”一清了之。更何況,一些卡里多多少少還有余額,這么多卡加起來恐怕不是小數目,這筆錢會去哪兒、用戶還能不能要回來,都糊涂不得。總而言之,只要涉及用戶權益,“一分錢”的事都不是小事。銀行不能圖省事,必須把清理“沉睡卡”的依據、條件、范圍等充分告知用戶。這樣才能滿足用戶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契約權益,真正把好事辦好。
此外還有一種現象值得注意,一些銀行一邊默不作聲清理“沉睡卡”,一邊又不停動員用戶辦新卡。本來這卡那卡,大家兜里的銀行卡已經很多了,再加上花式推介,難免又辦上幾張,一來二去,棄之不用的卡就更多了。從這個角度講,“沉睡卡”背后,其實是沉睡的服務思路。要想做好清理工作,讓相關操作更人性化只是第一步,扭轉設置壁壘、“套牢”用戶的心態,充分尊重用戶自主選擇的權益,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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