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在官網公示了2021年法律碩士招生考試復試成績,除放棄復試的考生外,有20余名考生因復試泄題被處罰“復試”得分為零分。
在2021年人大法碩復試當天,復試時間較早的考生在考研交流群內分享了自己的復試題目。隨后,群內其他考生截圖將分享了題目的考生舉報。因此舉違反了人大的相關復試規定,導致分享了復試題目的二十余位考生全部復試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記零分。被記為零分的考生中包括兩位415分的初試并列第一。其中甚至有一位同學是第四次考研終于成為初試第一。
我同情“四戰第一”的人大法碩復試生。在公認內卷的法學碩士考試中,能考出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中415分的高分,花費四年始終不放棄立志要考上國內頂尖法學院的行動都令人佩服,但這一切都被這場泄題事件終止,讓人扼腕。
有位網友說得比喻打動了很多人的心,“因為我淋過三四年雨,因此想為你撐一把傘”。輿論場上許多的憤怒往往來源于人們樸素的價值觀。在一場具體案件中,我們往往代入受害者視角,通常同情個案中的悲情人物,因為自私者是不會選擇把題目告訴競爭對手的。
另一方面,中國人總是對舉報者有天然的厭惡。舉報總讓我們聯想到背叛、背后捅刀等方式不夠磊落的“小人”行為,它總讓我們聯想到影視作品中小時候“找老師告狀” 的那個好學生的討厭形象。因此也就對泄題者更加多了一份同情。
但在現代社會中,正當范圍內的舉報是維護權益的常見手段,違反了規則,便要做好違反規則的后果。在現代社會中,公民行為的底線便是法律。正因為法無禁止皆可為,才顯得違法必究的合理性。當我們惋惜于“四戰第一”的考生遺憾失去資格時,我們不能忽視,這樣的行為也損害了之前沒看到其分享的考生利益。
這是一個標桿性的事件。它重申了 “考后不得將試卷、答卷和考試內容以任何方式(微信等)轉發親屬或他人”的考場規則,強調了研究生考試的公平性和嚴肅性。基于此,我們可以出于情感來同情“四戰第一”的復試生,但更應通過這件事,明白尊重規則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