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水務局啟動“倡導光瓶行動,杜絕用水浪費”專項行動,倡議培養生活節水好習慣,樹立首都文明節水新風尚。行動強調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會議會展、博物館、賓館酒店等瓶裝飲用水使用重點場所,要帶頭主動開展“光瓶行動”。(見4月25日《北京青年報》)
繼“光盤行動”之后,又來了“光瓶行動”。倡導“光瓶行動”是對瓶裝水浪費的正視和積極回應。小小瓶裝水關乎水資源浪費的大問題。我國人口基數大,瓶裝水的消費量也大,不難想象,如果今天你丟掉半瓶水,明天他丟掉半瓶水,長年累月的浪費量可能大得驚人。有調查保守估計,北京每年會議使用瓶裝水超過1200萬瓶,以10%的浪費率估算,一年便浪費超過100萬瓶水。放眼更廣泛的領域,瓶裝水的浪費只會更加驚人。
首先,落實“光瓶行動”需要用水重點場所、重點活動、重點人群發揮帶頭作用。會議會展、體育賽事、文旅娛樂等活動是瓶裝水的重要消費陣地,也是浪費瓶裝水的“重災區”。相關活動的組織者、運營者、參與者應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從瓶裝水的供應、管理、飲用、回收再利用等環節入手,厲行節約,培育文明風尚,向社會做出良性示范。
這方面,近年的全國“兩會”已經有所行動。比如,采取諸如給礦泉水瓶加個性涂層、貼環保標簽以達到“實名制”目的等節約瓶裝水的措施;再如,建議代表委員“帶走未喝完的瓶裝水”,代表委員駐地用保溫壺替代瓶裝水等。某種角度上,這是一份更鮮活的“建議”,起到了節約瓶裝水的實質效用,也向社會釋放出強烈的節約信號,傳播了節約理念。
從更大范圍看,“光瓶行動”需要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和廣泛參與,形成一種自覺。有關部門以及媒體、社區等應該加強對節約瓶裝水的宣傳教育,讓人們了解瓶裝水浪費的現狀及危害,養成節約瓶裝水的習慣。當越來越多的人把節約瓶裝水當成一件重要的事,繃緊節約這根弦,減少瓶裝水“半瓶子晃蕩”的現象便不會成為難事。
此外,在瓶裝水的生產環節也有很多節約的文章可做。時下,“瓶裝飲用水消費者識別要求”已被寫入了國家標準《飲料通則》——鼓勵通過打碼、印制、連接、粘貼、噴涂或其他方式,在容量小于600毫升的瓶裝飲用水包裝上,設置讓消費者能夠辨認自己飲用產品的數字、文字、圖形、符號或用于標記的涂層、區域等。但這一條款只具有推薦性,生產企業的落實率并不高,除了鼓勵引導企業加強對相關標準的執行,主管部門在今后修改、完善相關通則時也可以考慮提升相關標準和舉措的強制性和可操作性,為標準的全面落地提供更大推力。另外,可效仿其他一些行業或領域的標識管理經驗,倡導或要求生產企業在瓶裝水的包裝上添加“自覺光瓶,杜絕浪費”等提示語,以瓶為媒,強化教育和引導。
“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一瓶水雖少,但千千萬萬瓶水背后是“汪洋大海”。我們應該相信,“喝完每一瓶水”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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