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通報的新一批督察典型案例中指出了圍繞滇池的房地產開發問題,直指云南昆明當地黨委、政府在滇池保護治理上“只算眼前賬、不算長遠賬,沒有正確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沒有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滇池”。昆明市遲遲不按《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要求編制出臺滇池保護規劃,導致滇池保護長期無“規”可循,滇池“環湖開發”“貼線開發”現象愈演愈烈。
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的這番措辭不可謂不嚴厲,與此相對應的是,圍繞滇池“環湖開發”“貼線開發”的現象不可謂不嚴重。“秀海海邊葭菼秋,滇池池上云悠悠”,恬淡詩意的滇池令人向往,但在房地產項目的重重包圍之中,滇池池上已沒有“云悠悠”,而是出現了“一片樓”。在草海周邊,打著“城市濕地”“濱海商墅”字眼的房地產廣告隨處可見,寫有“私享萬畝濱海濕地”標語的廣告牌立在滇池一級保護區內,把保護區當成了自家“后花園”。
滇池如今的狀況令人嘆息,當地政府的態度則讓人“看不懂”。早從2008年起,昆明市就開始實施“退田退塘退房退人”“還湖還林還濕地”工程。“四退三還”本意是為滇池騰出更多生態空間,但2015年至今,仍有大量房地產項目橫空出世與湖爭地,侵占大片湖濱帶。“四退三還”工程中,草海5號片區遷走了5000多名村民,就在同一區域,新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卻要引進幾萬人口,為此還亮出了“造昆明鼎級富人區”的廣告。拆除的是民居,建起的別墅;遷走的是村民,入駐的是“富人”。一進一退之間,滇池的環境保護究竟被置于何處?其中巨大的利益流向了哪里?這到底是為“為滇池騰出更多生態空間”,還是為權力騰出更多尋租空間?
2016年7月,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時,督察組就曾指出,諾仕達集團建設的有關項目侵占滇池一級保護區。但在2018年7月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時,該集團不僅沒有收手,反而變本加厲侵占了更多區域、修建了更多別墅。侵占滇池“寸土必爭”,面對督查“寸步不讓”,這家集團為什么如此肆無忌憚?更令人嘖嘖稱奇的是,《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可以建設健康養老、健身休閑等生態旅游、文化項目后,該集團迅速打著健康養老產業的幌子,又繼續開工建設了437棟別墅。如此有名無實的“保護條例”,到底是為了保護滇池,還是為了保護開發商?
“環湖開發”導致的種種亂象,恐非“少數干部思想認識還不到位,抓滇池保護治理的積極性不高,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要求主動性不夠”所能解釋——在滇池這樣備受關注的核心地帶,在中央環保督察組的緊追不舍下,昆明市依然掏出了這樣一份慘不忍睹的答卷,在公眾目光難以企及的地方,又該會是怎樣一副模樣?開發商“環湖開發”“圍湖搶地”由來已久,各種違章違法建筑就擺在明面上,監管起來沒有任何難度,昆明政府坐視養癰成患,顯然非不能為,實不愿為。究其根源,恰如督察組所言“只算眼前賬、不算長遠賬”。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眼前賬”不僅是短視的,更是愚昧的。云南素以生態聞名,當房地產開發一再與生態保護爭地,需要有所反思和行動的,不僅是如何保護自然生態,更應該包括如何整頓管理生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不僅是發現問題的“顯微鏡”,同時是醫治痼疾的“手術刀”。督察組對于滇池亂象的強硬態度,實際上也釋放出了一種信號,那就是敢于動真格,不怕得罪人,咬定問題不放松,不起實效絕不收兵。
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就要用最嚴厲的問責追究責任。面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通報,昆明政府需要拿出足夠的勇氣面對問題,足夠的誠意去解決問題,這不僅是為了保護滇池生態,更是為了保護地區發展,保護地方政府應有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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