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湖南某地一小學老師讓未獻愛心捐錢的學生站成一排,錄像發到家長群,“請家長支持一下”。當地教育局回應,已對老師進行嚴厲批評教育,會走正規流程實事求是處理。
學校組織捐款活動,無可厚非。老師想提高班級捐款總額,也可理解。但是,老師將那些沒有捐錢的學生拍成視頻并發到家長群,這種做法實在荒唐離譜,讓人無法忍受。
從師德角度說,這是對學生人格的一種侮辱和傷害,違反了基本師德要求。無論是教師法、義務教育法還是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都明確規定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該老師通過罰站、錄像公開羞辱孩子,嚴重損害了教師隊伍形象。
從慈善層面講,老師讓未捐錢學生排隊錄像發家長群,是在強制學生捐錢獻愛心,屬于一種違法行為。捐款是慈善行為,要不要捐款,以及到底捐多少錢,是捐款者的個人自由,誰都不能強迫,這是慈善的基本原則,也是法律賦予捐款者的權利。
因此,這種違反師德、違反慈善法的瘋狂逼捐行為,引起家長不滿,遭到教育主管部門的嚴厲批評教育,一點也不冤。
要從根本上避免學生捐款獻愛心變味,必須對搞逼捐的學校和老師予以嚴懲,對攤派捐款指標的主管部門嚴厲問責,讓捐款真正成為學生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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