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某小區業主聯名發出一封“虛假交易撤銷書”,原因是該小區5月成交一套房源,單價2.8萬元/平方米,而小區平均成交價是4萬元/平方米。業主們認為這一成交價把小區成交均價拉低了,會嚴重影響他們房子的價值,所以進行集體舉報,并表示如不處理,將向國家稅務機關進一步投訴。
這不由讓人想起各地曾發生的“房鬧”事件,每逢樓市價格調整,就有業主跳出來要求降價樓盤“補差價”或“退房”。但問題是,房價哪里有只漲不跌的道理呢?房價大漲時,也沒見誰把增值收益吐出來呀!皹鞘杏酗L險,入市須謹慎”不是一句空話,誰也不能保證樓市只漲不跌,誰也不能用道德口號綁架市場。
具體到二手房,其市場價格隨著市場波動而浮動,屬于正常的市場規律。只要在法治和政策的框架內,人們就有低價賣出的自由。譬如有人做生意需要周轉、家里著急用錢,房子賣出白菜價未嘗不可。相反,總是想著聯手控盤、抱團炒作、合伙漲價,才是不尊重市場規律、不遵守國家政策的表現。至于小區成交均價被拉低,業主們也不必太擔心,如果對房子的實際價值有信心,將來有買家出的價格過低,賣家完全可以選擇不出售。
道理如此簡單,業主們不會不懂,但為什么還要發出這樣一封信呢?根據業主們披露,這套房源實際成交價為4萬元/平方米,中介與業主代表約定一次性付款支付方式,做低了此套房源網簽真實成交價,同時幫助業主達到漏稅目的。如此看來,這不止是買賣自由的問題,還可能存在法律法規方面的“擦邊球”嫌疑。假如雙方簽訂陰陽合同,那就涉嫌故意做低價格偷稅漏稅,出賣人和買受人都無法逃脫稅務追責。
透過此次事件,也給廣州的樓市政策提了一個醒。最近一段時間,廣州連續發布調控政策,其中,9區增值稅免征年限由2年提升至5年的“分區而治”,對二手房市場造成了較大殺傷力。一些未滿5年的房源想要交易,稅費將大幅增加。這降低了一些買家購置此類房源的熱情,同時倒逼部分急售業主降價,個別人動起了歪腦筋,使用陰陽合同尋求賣高做低的交易途徑。對這類情況,相關部門要注意苗頭,保持警惕。
房地產市場沒有“只漲不跌”的定律,也不應該一直有“買房躺賺”的心理預期。無論是業主頻繁調價、抱團漲價,還是故意賣高做低、逃避稅費,以及高評低進、夸大貸款,都顯示出二手房市場沒有一個合理的價格引導機制。一直以來,新房有備案指導價,二手房則完全由市場進行定價,沒有參考標的,很容易造成大漲大跌現象。對此,不妨效仿一些地方推出的二手房參考價機制,不僅能更加合理地引導市場預期,也能有效堵住賣高做低、高評低進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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