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根據海南省人大2021年立法計劃,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起草了《海南經濟特區旅游價格管理規定(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即日起至2021年7月7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除因機構改革,原價格主管部門相關具體職責由市場監管部門履行外,《征求意見稿》還從旅游價格的定義中刪去了對購物價格的管理。
根據《征求意見稿》,道路旅游客運價格將從政府指導價調整為實行市場調節價,在大型演藝、游艇、潛水、漂流、探險、水上(空中)娛樂觀光等特種旅游項目的基礎上,《征求意見稿》還新增過江索橋、高空玻璃棧道等體驗類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
《征求意見稿》針對一些季節性強的旅游景區,允許實行淡、旺季門票價格政策。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旅游景區可以在不超過政府規定上限價格的范圍內,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具體價格水平,并保持價格水平相對穩定。(總臺記者 何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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