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假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教育部召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成立啟動會。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的主要職責包括: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相關標準和制度并監督執行,指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等。會議強調要以“釘釘子”的精神推動“雙減”工作落地見效。
設立一個專門的機構來監管校外教育培訓,足見國家層面對于規范校外培訓市場的重視力度,也反映出當前校外培訓市場治理和規范的迫切性。它與近些年校外培訓熱所加劇的社會教育焦慮以及前期“減負”相關政策的出臺,形成了一種呼應,信號意義不言而喻。從職能定位看,新成立的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主要是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含線上線下)機構設置、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人員資質、收費監管等相關標準和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指導校外教育培訓綜合執法。這意味著,負責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的部門職責和功能將更加明晰。校外培訓市場的監管有了專門的部門負責,預示著監管和治理將不再是“一陣風”,而將成為常態化。今年以來,校外培訓市場已經在發生變化,種種跡象表明,校外培訓市場的“強監管”時代已正式來臨,整個行業也將面臨新一輪的洗牌和凈化。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為的是降低市場“虛火”,并不是對于校外培訓的一刀切式叫停。提高門檻、明確資質、完善監管,歸根結底是為了促進行業的理性發展。讓整個社會理性對待校外培訓,才能搬開阻礙教育減負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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