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個人首次購買中心城區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的,憑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合同,由受益財政承擔購房補貼5萬元,鼓勵開發企業按同等標準給予購房優惠 導報訊 近日,為進一步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調控目標,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臨沂市財政局、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臨沂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等多部門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其中包括個人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人才住房政策、調整公積金貸款額度等。 支持剛需住房消費。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3月29日期間,對個人首次購買中心城區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的,憑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合同,由受益財政承擔購房補貼5萬元,鼓勵開發企業按同等標準給予購房優惠。 支持改善性住房消費。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9日期間,對出售二手房后又在中心城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辦理不動產權證時實際繳納契稅額80%的比例由市財政給予獎勵。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登記模式。 實行棚改“房票”安置辦法。自2022年9月29日起,對中心城區范圍內棚改貨幣化安置的居民,由居民自愿選擇“房票”安置。且在收到“房票”之日起6個月內購買本地新建商品住房的,補償標準不低于產權調換收益水平,其中采取市場評估價補償的,給予拆遷補償金額10%的獎勵,按照“誰主導、誰承擔”的原則兌付。 落實人才住房政策。對新到臨沂“兩新”組織就業或創辦企業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在臨沂市首次購房,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所需資金由受益財政按比例承擔。對符合有關條件的高層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3月29日期間,個人首次購買中心城區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的,同時享受本《若干措施》第一條規定的購房補貼。 實施人才租賃住房以購代建。政府可直接面向商品房市場購買部分小戶型存量房源,用作人才租賃住房,加快商品房庫存去化,促進房企資金回籠。 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借款申請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由原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商轉公”貸款和單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上限為50萬元。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等用人單位,可依法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或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期限不超過12個月。鼓勵對符合當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格的新市民,在本市范圍內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貸款審核和還貸提取等方面,實行同城化待遇。 優化土地供應。推出一部分設施配套全、濱河等位置相對優越的住宅地塊,合理確定起拍價格,增強房企拿地積極性,提振市場信心。 (王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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