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醫療保障局日前發布《關于執行國家組織第七批集中帶量采購藥品中選結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2022年11月18日起,全省參加第七批國采的公立醫療機構(含駐魯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和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執行第七批國采中選結果,面向患者銷售中選藥品。
《通知》明確第七批國家集采藥品中選結果落地“時間表”:2022年11月13日前,主供企業、備供企業按供應清單分別將中選藥品、備供藥品在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按中選價格掛網,供醫療機構購進適量中選藥品備貨。2022年11月10日前,主供企業和備供企業通過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選定配送企業,完成配送關系建立工作。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2022年11月10日前,各市醫保部門指導藥品采購聯合體已遴選確定的醫療機構為代表,統一與主供企業通過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簽訂購銷協議,購銷協議每年一簽,首年采購周期為:2022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30日。
據此前報道,7月18日,國家聯采辦公布了第七批國家藥品集采的中選結果,同時明確了將于2022年11月實施。本次集采60種藥品采購成功,中選藥品平均降價48%,涉及31個治療類別,不僅包括高血壓、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見病、慢性病用藥,也包括肺癌、肝癌、腎癌、腸癌等重大疾病用藥,按約定采購量測算,預計每年可節省費用185億元。
根據《通知》,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按月監測中選藥品執行情況,包括中選藥品采購進度、中選藥品占通用名藥品采購量的比例及金額、醫療機構協議采購量完成進度等指標數據。各地醫保部門要暢通醫療機構溝通渠道,當出現中選藥品質量或供應問題,及時采取應對措施,落實監管主體責任,并及時向省醫保局報告。
山東省藥品集中帶量采購與第七批國采通用名、劑型重合的品種,不再標識省集采中選身份。同企業在省集采中選價格和第七批國采中選價格不一致的,按第七批國采中選價格執行,省集采中選但第七批國采未中選的,企業自愿聯動全國最低掛網價,省集采第二評審組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落實掛網撤網政策。 (來源:愛濟南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