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山東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魯政發〔2022〕17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22年6月8日,省政府公布了《山東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根據《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政府令第336號)的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省政府決定對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作出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承辦的《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政策措施》《調整公布最低工資標準、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承辦的《山東省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規劃》和省水利廳承辦的《山東省地下水管控指標確定》等4件決策事項調出目錄。
二、將省自然資源廳承辦的《山東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省交通運輸廳承辦的《山東省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2022-2035年)》等2件決策事項調入目錄。
三、將省發展改革委承辦的《山東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名稱修改為《山東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承辦的《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政策措施》名稱修改為《關于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省生態環境廳承辦的《山東省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和調整辦法》名稱修改為《山東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規定(試行)》。
四、決策事項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的,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必要時應開展決策后評估,后評估結果作為調整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
附件:山東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調整后)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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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2年12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