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王偉
據濟南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濟南市委批準,濟南市紀委監委對商河縣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趙篤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篤春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旅游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職工錄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貪圖私欲、亦官亦商,將本人應當支付的個人費用交由其他單位支付,并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在擔任商河縣環保局局長期間,以權謀私,貪污公款,與管轄企業“親”“清”不分,熱衷于“投機”“鉆營”,一門心思搞“創收”,大肆收受企業賄賂。
趙篤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濟南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趙篤春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