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
山東嵐橋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嵐橋集團”)日前披露,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決定書。根據決定書,嵐橋集團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存在相關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是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一季度財務報表、2022年半年度報告及2022年三季度財務報表。
二是未披露子公司股權被凍結事項。2021年9月,嵐橋集團持有的18.06億元山東嵐橋港有限公司股權被司法凍結,凍結金額超過嵐橋集團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觸發重大事項披露標準,后續該股權又被多次輪候凍結。但嵐橋集團未就上述事項進行信息披露。
三是未披露重大訴訟及后續進展情況。2021年1月,嵐橋集團下屬子公司山東嵐橋港有限公司被相關方起訴,涉案金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觸發重大事項披露標準,目前該訴訟一審已判決。但嵐橋集團未披露相關訴訟及后續進展情況。
交易商協會表示,嵐橋集團上述行為違反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規則》相關規定。同時,嵐橋集團存在債務融資工具違約,屬于應當從重或加重處理的情形。經2022年第25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交易商協會作出處分決定,對嵐橋集團予以嚴重警告,自2022年12月23日起暫停公司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1年。同時,交易商協會還責令嵐橋集團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并對公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副總裁孫紀飛予以警告。

據官網介紹,嵐橋集團是一家以基礎設施和能源產業為核心的綜合性企業集團,位于日照市,其業務包括港口物流、石油化工、旅游地產等,是山東省大型民營企業集團之一。從股權結構看,嵐橋集團的控股股東為嵐橋國際商業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