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銀保監會下發《關于規范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對接養老社區服務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通知”),就規范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對接養老社區服務業務(下稱“保險+養老社區業務”)在業內征求意見。
所謂“保險+養老社區業務”,是指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向購買相關產品累計繳納保費達到一定金額的投保人,提供入住養老社區權益等增值服務的業務。業內人士表示,“保險+養老社區業務”在為人們長期儲備養老金的基礎上,還提供給人們養老社區入住資格,滿足了人們多樣化的養老保障需求。
但隨著該業務的發展,行業競爭逐步加劇,一些問題衍生而出。“部分公司戰略定位不清晰,服務供給能力不匹配,責任邊界不夠明確,在銷售過程中存在銷售誤導等情況。”業內人士表示,監管部門下發通知正當其時。這將要求險企按照老百姓需求設計業務模式,更好滿足人們的養老保障需求。
多個指標明確 監管劃定險企準入門檻
通知明確了保險公司開展“保險+養老社區業務”的八項準入條件。具體包括:凈資產不低于50億元;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充足率不低于120%;連續四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B類及以上;連續四個季度責任準備金覆蓋率100%;公司治理評估結果C級及以上;資產負債管理能力不低于第3檔;在其他各類監管評級或監管評估中未觸及采取監管措施的情形;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業內人士表示,這些硬指標對于險企來說有一定的門檻,從目前經營“保險+養老社區業務”的險企來看,泰康人壽、平安人壽、太保壽險等核心頭部險企及友邦保險、中宏保險等外資主流險企大多符合這些條件,但曾經的地產系險企和問題險企可能不滿足償付能力、綜合風險評級等要求。
“目前在市場上,有些公司把這類業務做得非常好,資產端和負債端已經形成成熟的發展模式。”業內人士表示,但這是一種超長周期的業務模式,只有那些苦練內功、扎扎實實認真研究的公司才能做好。監管提出這些要求,是要壓實壓牢保險公司的主體責任,讓好公司把這項業務辦好。
養老社區應當獨立運營 確保風險隔離
在具體經營要求上,通知明確,保險公司可以通過投資建設、租賃或合作等方式運營養老社區,養老社區應當獨立運營,確保風險隔離。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行業主要通過兩種方式開辦“保險+養老社區業務”,一是重資產模式,自建養老社區;二是輕資產模式,與外部養老社區合作。第一種模式需要保險公司有足夠的資金實力和戰略決心,第二種模式則要求保險公司強化對合作養老社區的管理。
通知進一步明確,保險公司通過投資建設方式運營養老社區的,應當以設立專業養老子公司的形式提供養老服務。設立專業養老子公司,應當按照保險資金投資重大股權的監管規定執行。保險公司應當在公司治理、交叉任職、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等方面與專業養老子公司建立有效的隔離機制,防止風險交叉傳染。
負面清單出爐 四條紅線不得碰
通知還以負面清單的形式,明確了保險公司開展“保險+養老社區業務”不得存在的行為。
具體包括:保險公司在業務經營、資金運用、資產負債管理等方面存在較大風險問題;保險公司、被保險人、養老社區服務方、服務受益人等各方的法律關系、權利義務表述不清晰,對服務提供不確定等風險缺乏消費者保護措施;銷售過程中不實說明或夸大養老社區服務內容和標準,出現銷售誤導、未嚴格履行告知義務等行為;以養老社區投資為名,投資開發和銷售商業住宅。
通知表示,監管部門以風險為導向強化監管,動態評估保險公司開展“保險+養老社區業務”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過窗口指導、監管約談、風險提示等方式加以規范,督促公司整改存量問題、調整優化業務模式。如發現存在重大風險,可能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或影響保險公司經營穩定,可責令保險公司限期改正,并依法采取監管措施。(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