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報訊 近日,記者從臨沂市發改委獲悉,臨沂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城管、公安交警、市場監管部門,發布了《臨沂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通過增加免費停車時長、調整高峰期時段、降低收費標準、縮短計費時長、設置最高收費限額等方式,顯著降低了群眾停車支出。該《辦法》施行日期為2023年2月1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增加免費停車時長。將臨沂市城區區域內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機動車停車設施免費停車時間由15-30分鐘統一確定為2小時。調整高峰時段。減少了高峰期時段,白天由7:00-21:00調整為7:00-20:00。 增設最高收費限額。增設了24小時最高收費限額,道路停車泊位按區域劃分分別為30元、20元、10元;小型車地上停車設施按區域劃分分別為20元、15元、10元;小型車地下停車設施按區域劃分分別為15元、10元、10元。 降低收費標準。《辦法》明顯降低了政府定價的道路、地上、地下停車設施收費標準。以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小型車一類地區為例,一是大幅降低了前3小時收費標準,原3小時收費9元(半小時內免費,1小時內收1元;1小時后2元/半小時)、現3小時收費2元(2小時內免費,2-3小時1元/半小時)。二是小幅降低了3小時后收費標準,為防止車輛長時間占用路內泊位,采取分段計費方式,停車3小時后收費標準僅小幅降低,由原來2元/半小時降為1.5元/半小時。三是降低了夜間收費標準,由1元/小時,最高6元/車次調整為每半小時0.5元,最高上限5元。(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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