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住建、財政、工信、行政審批局就支持標準廠房項目高質量發展、實施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政策優惠事宜聯合下發通知,自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17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以首證證載發證時間為準),符合相關要求的,享受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政策優惠:第一層、第二層減按50%標準征收,第三層及以上和地下空間減按0%標準征收。
該政策適用范圍為濟南市行政區劃內,項目建設主體利用工業用地,按照國家通用標準及行業要求進行統一設計、集中建設的工業廠房,且經市標準廠房建設管理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列為標準廠房建設項目的,享受該政策優惠。
政策優惠期間,對《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信息變更(含重新核發)項目,未按期辦理完畢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手續的,按照所跨越階段的最低優惠標準享受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政策。
根據市標準廠房建設管理聯席會議2020年第一次會議精神,已按70%或50%標準繳納的項目,可與后續建設項目統籌征收、分段計算。項目已按標準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且達到標準廠房標準后,再予辦結。 (來源:愛濟南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