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省政府網站發布《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地熱能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魯政字〔2023〕173號),為加快地熱能開發利用,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推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結合山東省實際提出意見。
根據《意見》,我省加快推進地熱能開發利用的主要目標為:到2025年,全省新增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1000萬平方米以上,建成一批地熱能城鄉供暖、生態農業等綜合示范項目。到2030年,全省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達到1億平方米以上,建成集創新研發、多元開發、綜合利用、裝備制造于一體的國家地熱能高質量發展示范區,成為全國領先的地熱能開發利用大省。
發展布局為:堅持統籌謀劃、重點突破,結合全省地熱資源分布特點,著力構建“一基地兩示范”區域發展布局。魯西北地熱能綜合開發利用示范基地,以濟南、淄博、東營、德州、聊城、濱州等市為重點,立足豐富地熱資源,大力拓展地熱能多元應用場景,打造應用廣泛、產業配套的地熱能綜合開發利用示范基地。魯南地熱能清潔供暖示范區,以棗莊、濟寧、泰安、日照、臨沂、菏澤等市為重點,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村用能需求,建設一批地熱能清潔供暖樣板社區和村鎮,打造清潔低碳、普惠民生的地熱能清潔供暖示范區。魯東地熱能特色融合示范區,以青島、煙臺、濰坊、威海等市為重點,發揮地方產業經濟優勢,開展地熱能與農業、工商業等產業的綜合利用,打造環境優美、多元利用的地熱能特色融合示范區。
《意見》部署了四方面重點任務:
(一)深化地熱資源勘查評價。
堅持地勘先行,科學推進淺層、中深層、干熱巖地熱能勘查評價。在重點縣(市、區)城鎮開發邊界內,全面開展淺層地熱能調查評價,為科學開發利用提供依據。分區開展中深層地熱能勘查,重點對魯西北、魯西南地熱資源富集區以及魯東、魯南地熱資源豐富地區開展地熱田精細化勘查評價。優選全省干熱巖及深部高溫地熱資源潛力靶區,探索開展成因機理及資源量調查評價,力爭干熱巖及深部高溫地熱資源勘查取得新突破。選擇資源潛力地區有序投放地熱探礦權,鼓勵社會資本進行風險勘查。(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參與單位: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地礦勘查開發局、省煤田地質局)
(二)分類推進地熱能開發利用。
1.加快推進淺層地熱能供暖(制冷)。充分發揮淺層地熱能適用范圍廣、技術成熟的優勢,不斷推動淺層地熱能供暖(制冷)由公共建筑向住宅和工業建筑延伸、由城鎮向農村地區拓展,促進淺層地熱能集群化利用。在城市建成區,由政府投資新建的機場、高鐵站、醫院、體育場館等大型公共建筑,優先采用淺層地熱能供暖(制冷);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公共和民用建筑,鼓勵采用淺層地熱能供暖(制冷)。在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積極推廣小型分布式地源熱泵技術,滿足居民供暖(制冷)需求,替代散煤、天然氣供暖。(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機關事務局、省地礦勘查開發局、省煤田地質局)
2.有序推進中深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各市盡快依法劃定需要取水的中深層地熱能開發利用項目的禁止和限制取水范圍,明確適宜開發區域。在做好資源評估、嚴格保護地下水基礎上,重點選取集中供暖覆蓋不到的區域和承擔單一供暖任務、需限期關停的背壓機組供暖區域,建設“同層等量回灌、取熱不耗水”示范工程,以點帶面促進推廣應用。在集中連片的地熱能供暖區域,探索利用中深層廢棄地熱井,建設“無干擾井下換熱、取熱不取水”實驗項目,推進成井工藝、井下高效換熱等關鍵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加快商業化開發利用進程。(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參與單位: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地礦勘查開發局、省煤田地質局)
(三)協同推動地熱能產業化發展。
1.促進“地熱能+”產業融合。加快地熱能與農業、工商業等產業融合發展,推進地熱能在蔬菜種植、食用菌生產、家禽孵化育雛等場景應用,探索新型農業現代化生產模式。充分發揮地熱能工業利用價值,滿足果蔬、木材、紙張等物料干燥和處理加工用能需求,大力推進地熱能應用,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地熱能特色項目。(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培育“地熱能+”配套產業。加快新型勘探設備、大型壓裂機等地勘裝備產業發展,做優做精熱泵機組、板換設備等關鍵裝備產業,培育一批國內知名的地熱能裝備制造企業。大力拓展技術研發、地質勘探、設計施工、運維服務等一體化業務,持續延伸勘察設計、施工建設、運維監測全產業鏈,帶動產業發展規模和質量效益全面提升。(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四)健全完善地熱能管理體系。
1.編制專項規劃。各市根據地熱資源賦存狀況,對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的可行性、適宜性、開發利用總量和開發強度進行總體評價,根據本地區實際需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對清潔能源需求,編制地熱資源勘查開發、產業發展等相關規劃,科學安排地熱能發展目標、布局和任務。(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參與單位:省水利廳)
2.健全技術標準。聚焦地熱能產業發展需求,堅持標準化建設與技術創新、工程示范一體化推進,完善符合山東省實際的地熱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體系,規范地熱能安全有序開發利用,不斷強化標準實施監督,提升標準對地熱能開發利用的支撐引領作用。(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市場監管局,參與單位:省地礦勘查開發局、省煤田地質局)
3.加強監測監管。嚴格執行地下水禁限采區規定,中深層地熱能開發優先布局地下水回灌條件較好的巖溶熱儲區域,對可能造成地下水位持續下降和地面沉降的,要限制開發規模;禁止在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源地和已發生嚴重地面沉降的地區建設需要取水的地熱能項目。建設地熱資源動態監測體系,開展地下熱水溫度、流量、水質等監測和數據分析。強化對涉及取水的地熱能開發利用項目的取水和回灌監管,避免對地下水資源和環境造成損害。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無證取水、無證勘查開采地熱資源、違法違規排放污水等行為。(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參與單位:省地礦勘查開發局、省煤田地質局)
示范工程
(一)打造“地熱能+”多能互補示范工程。以青島西海岸新區、德州天衢新區等為重點,積極推行“能源島”運行模式,綜合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手段,推進地熱能與太陽能、空氣能、工業余熱、天然氣等多能互補,實現多元開發、相互支撐,探索地熱能等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新模式。(牽頭單位:省能源局,參與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地礦勘查開發局、省煤田地質局)
(二)打造地熱能供暖“低碳社區”示范工程。結合整縣分布式光伏開發,以商河縣、高青縣、博興縣、平原縣、武城縣、東營市河口區、臨清市、菏澤市定陶區和鄆城縣等縣(市、區)為重點,統籌銜接地熱能開發利用與城市供熱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優先利用地熱能集中供暖制冷,實施化石能源替代,探索經濟可行、綠色低碳的地熱能清潔供暖新路徑。(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單位:省地礦勘查開發局、省煤田地質局)
(三)打造地熱能服務鄉村振興示范工程。在促進鄉村振興中充分利用地熱能,選擇一批潛力較大的鄉鎮和中心村,采用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大力推廣地源、水源熱泵技術,建設集清潔供暖(制冷)、高效現代農業及漁業養殖、食品烘干加工等于一體的清潔能源產業集聚區,為鄉村振興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模式。(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農業農村廳,參與單位:省地礦勘查開發局、省煤田地質局)
(四)打造地熱能綠色礦山示范工程。各市在省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結合地熱開發利用實際,組織開展市級地熱資源綠色礦山創建工作,研究制定市級綠色礦山建設管理相關制度規范。按照礦區環境生態化、開采方式科學化、資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數字化和礦區社區和諧化的總體要求,鼓勵魯西北、魯東、魯南等地熱資源富集區打造綠色礦山示范工程。(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參與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
保障措施
(一)建立協調推進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牽頭,會同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地礦勘查開發局、省煤田地質局等部門單位,建立地熱能開發利用協調推進機制,細化推進措施,加強部門會商,及時解決困難問題,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實。各市、縣(市、區)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研究分析,解決重大問題,確保有序推進、抓出成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支持地熱能開發利用政策措施,加大地熱能勘查支持力度,優化礦權出讓、項目環評、備案登記、取水許可、采礦許可等審批服務,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強化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實行電價支持,推動地熱能開發利用降本增效。(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
(三)強化科技創新支撐。聚焦循環泵、壓縮機、深部電磁測量等領域,鼓勵地熱骨干企業聯合科研院所開展技術攻關,推進地熱能開發利用技術產學研基地建設,開展地熱資源高效開發利用關鍵技術研究和示范,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納入省級科技計劃支持范疇。發揮重點領域首臺(套)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保險補償資金引導作用,鼓勵關鍵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地礦勘查開發局、省煤田地質局)
(四)加強輿論宣傳引導。運用網絡、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普及地熱能知識,廣泛宣傳地熱能在助力“雙碳”目標和鄉村振興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公眾對地熱能的認知水平。搭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地熱能企業交流合作平臺,助推山東省地熱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