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醫療保障局日前發布的《關于修訂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將自12月1日起執行,部分醫療服務價格有變化。

據了解,本次修訂的31項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為駐濟省(部)屬和軍隊公立醫療機構價格,其他相關政策按現行規定執行。各市醫療保障部門應根據本通知規定,結合當地實際做好價格銜接。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項目,按醫保部門的相關規定支付。
通知要求,各市醫保部門要及時將修訂的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在醫療保障信息平臺醫療服務價格子系統中更新,嚴格按調整時間執行,并做好政策落地實施的跟蹤監測。醫療機構應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做好價格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30日。
山東省公立醫療機構
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修訂表如下





(來源:山東省醫療保障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