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元春
2月15日,記者從濱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獲悉,為加強公共數據管理,推動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提高數字政府建設、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水平,推動數字經濟發展,濱州市政府制定出臺了《濱州市公共數據管理辦法》,將于3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濱州市公共數據管理辦法》共八章,47條。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明確部門職責。大數據部門負責統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公共數據管理工作。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負責本機構公共數據管理工作,包括本機構公共數據目錄編制、校核、更新、提供、共享、開放、開發和安全管理等。
提高數據收集和匯聚質量。針對部門收集數據不標準問題,規定收集公共數據應當包含被收集對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等關鍵標識信息;針對數據更新不及時問題,規定各部門應按照更新周期及時更新數據;針對數據質量問題,規定各部門應建立數據質量校核機制。
推動數據共享。針對數據提供單位共享積極性不高、使用單位獲取難度大等問題,規定了數據的共享分類、申請流程,有條件共享和不予共享的數據應當明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申請條件。對不予共享有異議的,由大數據部門負責組織協商。
推進數據開放和應用。就開放渠道、清單編制、分類、開放數據的獲取等作出具體規定。
嚴格數據安全和監督保障。按照誰收集誰負責、誰持有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定公共數據安全責任,實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為督促、幫助各部門找出數據管理中的問題,規定定期開展公共數據管理情況評估和培訓。
《濱州市公共數據管理辦法》的出臺,對全市公共數據管理工作來說,邁出了法治化管理進程的關鍵一步,具有里程碑意義。下一步,市大數據局將通過印發宣傳資料、現場宣講等多種途徑和形式,進一步提高公眾數字素養和數據意識,為貫徹實施《辦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錨定“打造數字強市”的目標定位,統籌推進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建設,加強與高校、協會、研究院及信息化企業聯動,強化大數據創新應用,加快培育數據應用場景及產業生態,真正讓數據成為生產力。